安时清被自己儿子的话憋得心口闷,一直以来他可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学习优异长相也好,运动不错,乐器也会一些,最重要的还有一点,很会赚钱。

但是这所有的东西,在他儿子看来还没有打游戏和写作业厉害。

“就是叫你妈来,也比我好不到哪儿去。”安时清没忍住说。

输给其他人就算了,起码不能输给宁巧了!

宁巧做饭也中枪。

“那倒是。”没想到宁凌居然赞同了。

他当然知道,上辈子那女人的字其实也还算娟秀,但是她从来没学过毛笔字,最多也就小学的时候学校要求的时候写过吧。

不然当初实验室的人让她签字的时候,也不会写得那么丑了。

现在想想,越发觉得实验室的人跟这个世界突然出现的修仙力量大概确实有些关系,不然他们为什么也用毛笔写字呢?

宁巧今天送宁凌去上学时,交了学费一学期三万元,因为想着这幼儿园人少,而且院长说了一次交费,后续不需要交费了,也就给了。

这学费高,还是有道理的,一来这学校教的东西确实很外面不一样,而来就光作业本老师就发了十本。

自然了,作业也多。

宁凌想了想还是又拿了一本作业本出来,放到了一边,他先用这本已经写毁了的本子练习一下字迹吧。

等觉得还行了,就将就写一些,至少不能太丢脸了。

反正他是个今天才入学的初学者,写得丑大概也不会被嘲笑得太过分吧!

宁凌想着便开始努力练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