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荼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起顾云,从沾满泥污的皮鞋往上看,好端端的一套高定西装,像是在泥坑里滚了几圈才刚爬出来似的,斑斑点点全是泥巴。
唯一能看得进去的,也就那张看上去还不错的脸了。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一只被推到泥坑里滚来滚去,搞得一身皮毛脏兮兮的哈士奇。
而在顾云的视角里,青年穿着一件厚厚的高领毛衣,照片里精致的下巴藏在领子里,整张脸看着感觉更小了,一个巴掌就能完全盖住。
抬起头来看他的时候,淡红的眼睛宝石似的,里面像装进一整片星空,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闪闪地能发光。
单是从长相来看,又乖又听话,像是那种能揣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疼爱的小白兔,软得一塌糊涂,让他感觉到心尖儿被几十根狗尾巴草一起挠的那种心痒难耐。
哈士奇本哈并不知道,他在心爱小兔子心里的第一印象已经彻彻底底是负一百分了。
他有些紧张,一张口就卡壳了,瞪着眼睛干着急,还是白荼先说话,才打破了这种尴尬。
“你是谁?”他皱着眉头,滑动轮椅想往一边走,“四肢健全就别当残疾人的路,离我远点儿。”
顾云被问得哑口无言,下意识往旁边避让,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白荼身后。
轮椅停了下来。
顾云心里一紧。
“你跟着我.干嘛?!”
白荼不耐烦的回过头,毫不客气的呵斥。
“我……”
“……”
场面突然陷入了沉默。
向来在谈判桌上能言善辩、口舌如簧的顾云此刻就像刚开始牙牙学语的三岁稚童一般,绞尽脑汁也没找出个合理借口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