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早已对素和熙食髓知味了,急欲再品尝一番,迫切得顾不上素和熙的意愿。
素和熙喜欢容貌秀美,富有才情的女子,而非他——一雄性兔妖。
他突然觉得自己倘使是女子该有多好。
他本身容貌不差,算是容貌秀美,且他饱读诗书,虽然算不得什么才子,亦能出口成章,算是富有才情。
可惜,他并非女子,即便他就地自宫,他亦成不了女子。
他猛然站起了身来,冲了出去。
不论素和熙是否会再回到这矮屋,他都不该再玷污这矮屋。
他立于矮屋前,一直等到东方发白,素和熙仍未归来。
罢了,他怕是等不到素和熙了。
是以,他变出了匕首来,信手往自己身上扎了几刀,为素和熙出气,而后,他去了书房,于一宣纸上写道:素和公子,对不住,我本该让你亲自出出气再离开,是我大意了。
他瞧着沾血的宣纸,顿觉自己太过浪费了。
素和熙除了用于售卖的书画,从来都不会用宣纸。
然而,他身无长物,没什么能补偿素和熙的。
他当然能变出金银来,但金银之物即使变出来了,亦是假的,不该用于流通。
他想了又想,将自己左手的皮毛变了出来,紧接着,活生生地剥下了左手的皮毛。
这片皮毛理当能换一块碎银吧?
他疼得面色发白,浑身战栗,却露出了笑容来,又在宣纸上写道:素和公子,将这皮毛卖了吧,不知是否够支付我这段时间的食宿?
其后,他出了书房,出了矮屋,上了山,寻了一洞穴打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