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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并没有任何实际证据能够证明宋融江认识裴薇薇。

苏回这样的假设是虚设的,并没有任何的实证。

他现在却在用一种笃定的语气说了出来。

这样的假设是之前警方的调查之中完全没有出现过的,苏回的假设前提打乱了心理犯罪的时间线,推导出了这样的结果,他认为这是最接近事实的一种情况。

这个结果并不是他胡乱编造的,而是经过了对案件的研究,对宋融江的了解,对诸多人的访谈,根据蛛丝马迹推导而出的。

在那份谭局给他的文档之中,陆俊迟曾经下功夫调出了很长一段时间宋融江所开车辆夜间的行驶路线。其中周末和周日的晚上,他会固定出现在裴薇薇所在学校的门口和家附近,这也是有利的旁证。

苏回在根据这些线索,推测对方的心理。

长久以来,犯罪心理的定义有很多种。

苏回认为和理解的犯罪心理,不是那些玄奥的理论,而是在面对凶犯之时,能够推测他的过去所想,预测出他的下一步动作。

这是无实证推导,如果这些没有足够夯实的基础,探知犯罪心理的人就像是走在一根铁丝之上,随时可能因为错处坠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