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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案件的特点之一就是让警方没有办法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到更多的线索。

他们只能把侦破时间极力压缩,利用一切可以找寻到的条件。

尽管苏回不喜欢无实证侧写,但是他现在必须承认,在紧急情况下,侧写是一条能够迅速接近凶手的捷径。

苏回汇总着自己的所知,这位主播从声音判断是个男人,他的年龄应该不是特别大,否则不够了解那些直播的软件,也没有体力穿梭在没有电梯的烂尾楼间。

他选择这里进行作案,说明他对这里非常熟悉,他一定提前去踩过点,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他觉得那里是足够安全的,自信警察不会在短时间内找到他。

他选择的第一个杀戮的目标是孩子,是万户中学的学生,那么他是不是曾经在这里念过书,或者说自己有子女或者是亲戚的孩子在这里念书?还是说,他每天都会路过这里?看到那些学生?

他要做的事情是杀人,还是当着众多的人杀人。他的性格因素之中,具备表演型人格和反社会人格,从他的话语之中,可以听出极度的自负。

他一定是过去就了解那位隆小宸的,他知道他的罪行,并且因为这些罪行没有被公开憎恶他,产生对着社会,对律法制度,对公众的怀疑。

然而他没有选择直接杀掉对方的方式,而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曝光。

苏回睁开双眼,神情严肃,凝眉思索。

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和一位看不到的凶手对弈。

要么,是嫌疑人觉得杀掉孔涛更为容易,他在选择较为简单操作的方式,他难以对隆小宸进行绑架杀害,就把孔涛作为了替代品。

要么,是嫌疑人觉得这种公布罪行的方式会引起更大的社会关注,是对隆小宸更好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