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终日囚在富贵乡中的眼睛,真是看什么都新鲜。
霍无咎与他不同,他自小就野。阳关荒凉,没什么可玩的地方,他少时跟人出去玩,都是去骑马打猎,捉兔子、射大雁。抓来的动物,他们便就地烤了来吃,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可玩了。
再后来,他连年跟着父亲行军打仗,条件自然比阳关还要艰难。行军途中,向来有什么吃什么,打来的猎物烤来吃,自然再寻常不过了。
他如今不过杀只兔子的本事,在这位王爷眼里,竟成了“什么都会”了。
他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两分笑,垂下眼去,拿出火石来以剑一削,便溅起火花来,丢到枯枝堆上,便点燃了。
看着霍无咎笑,江随舟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
说起来,还是自己这个鸡都没杀过的现代人没见识。
霍无咎将剥干净的兔子串好了,便架去了火上。片刻之后,便有肉香味弥漫开来,兔肉的油脂被火烤了出来,在表皮上发出了吱吱的声响。
江随舟的目光不由得从架上的肉上,转到了霍无咎的脸上。
这会儿日头正好,亮堂堂地照在霍无咎身上。今日之前,江随舟没见过霍无咎站起身的样子,更没见过他这般随意又潇洒地席地而坐的模样。
他当真好看极了,此时的模样,像是甩开了压在身上的重枷,重新焕发出属于他的光芒了一般。
这才是霍无咎本该有的样子。
没一会儿,他的目光就被霍无咎察觉到了。
他抬眼看向他,道:“怎么了?”
江随舟慌忙错开了目光。
“没什么。”他有点心虚,匆匆随口找了个借口。“就是在想,你今日之后,是不是还要装作腿没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