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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最后,也什么都没做成。胡慕平静下来了,孔郁也冷静下来。两人脸挨着脸睡了一觉,和胡慕想象中的情侣们会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离开的时候确实被狗仔队拍到了。拍到的还是孔郁和他站在楼下等经纪人开车过来的时候,和他悄悄勾着小指头的一幕。

胡慕后来想了想,心生怀疑:自己这种有点糊涂的人也就算了,孔郁那么精明,又那么多躲狗仔队的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那边有镜头。即使不知道,在光天化日之下牵手指什么的,也太过招摇了。

奇妙的是他不怕。孔郁也不怕。

“不怕好啊,说明他这人确实是不错。”邓廷歌与他勾肩搭背,看台上演员练习,“一辈子就那么些年,过得坦荡些,自己也舒畅。”

胡慕看了看他:“你现在怎么样?”

“好很多了。”邓廷歌说,“总会越来越好的嘛。”

胡慕很佩服地叹口气:“你太厉害了。换成是我,肯定撑不过去。”

“说什么蠢话。”邓廷歌道。

几个月之后,话剧终于开始了巡演。邓廷歌也去医院拆掉了腿里的钢钉。

“恢复得很好。”医生用小锤子敲他的膝盖和脚背,“嗯嗯,好好好。”

邓廷歌告别了轮椅,换上了拐杖。他不让罗恒秋处理那台轮椅,决定将它存在杂物房里。

“纪念品啊,怎么能丢?”他说,“见证着我身残志坚的毅力,也见证了我们之间矢志不渝的……”

“来端菜。”罗恒秋说,“别演了。”

邓廷歌:“哦。”

在话剧开始巡演的时候,邓廷歌跟导师说过自己可能有一段时间没办法跟过去。腿正在练习如何在没有任何辅助器具的情况下行走,太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和神经有点萎缩,关节也僵硬得不像是自己的,它们都需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