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死了。”宋丰丰捧着他脸亲了一口,随即松了手,跪着直起身。
他在北方生活四年,被海边烈日天长日久晒出的肤色已经淡了许多,原本黝黑的皮肤褪成了小麦色,腹肌结实,腰身有力,胯下一根分量体积都很可观的东西,正极其精神地昂着。
喻冬的眼神从他唇上滑过,落到脖子上,胸膛上,一路慢慢地看下去。
看到他眼神正逡巡自己的肌肉,宋丰丰得意极了:“喜欢吗?”
喻冬舔了舔嘴唇,他手脚和身体都白,白里又透出几分隐约血色,看起来便是活色生香的一个人。宋丰丰被他舔嘴唇的动作弄得又兴奋又激动,他甚至有了种错觉:滑过他皮肤的不是目光,而是喻冬那根灵活湿润的舌头。
“喜欢死了。”喻冬学着他说话,朝宋丰丰伸出手,握住了宋丰丰的那东西。
宋丰丰伸长了手臂去床头柜拿润滑和套子,喻冬的眼睛一直跟随着他的动作,像是黏住了一样扯不开。
“等不及了?”宋丰丰问。
喻冬乖乖点头:“嗯。”
宋丰丰又晕了一次:喻冬这么乖!这太少见了,他心脏怦怦直跳,手指往喻冬身体里深入时,忍不住曲了一下。
喻冬立刻皱眉,却不是难受,而是惊讶。
“喜欢吗?”宋丰丰得寸进尺地问。
喻冬靠在枕头上,脑袋歪着,黑发凌乱,整个人就是一个完全朝他敞开的姿态,没有一丝一毫的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