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的?”乔麦麦问。
“不是。”宋明言:“我朋友。他忘记送我生日礼物了,就随手拿纸写了这个。”
言语间没有半点的埋怨,反而透着笑意。可见两人关系很好。
乔麦麦去看落款:“何世箴……”
名字也好听,颇有古韵。
就是有点耳熟。
她还没想清楚在哪儿听过类似的名字。眼前一闪,纸张已经被宋明言收起来了。
“这么潦草的落款你也认得出什么字儿?”宋明言嘟囔着。
乔麦麦抿着嘴笑。
不像这里都是什么工工整整的印刷体和宋体楷体。她那个世界里,看的写的都是那般“潦草”的字儿。
对她来说。好认得很。
“这人成绩好么?”乔麦麦随口一问。
在她心里,肯把字儿练得那么好看的人,肯定非常有毅力。想必成绩是不错的。
宋明言叹了口气:“市里第一。我拍马都赶不上。在我们大院儿里,他是学习最好打架最狠的。只不过他在外头轻易不肯动手,你今天让他破了戒,也算厉害。”
这下子乔麦麦把这个名字对上号了。
早晨那个高个子寸头。打架贼猛,把邵飞那个刺儿头都能给干挺。
不过——
宋明言不敢置信地问乔麦麦:“你没听说过他?”
何世箴可是次次都能考市里第一名的,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还是最厉害的别人家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