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那都放在一边,谁还关心猪不猪肉的事?
“其实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听阿军说,当时野猪来的时候,阿霖让他和阿科爬到了树上,那头野猪是阿霖用弹弓打得快死了,后来韩永志回来了,正好遇到这事,就把野猪打死了。”
霍芳听得目瞪口呆,“是韩永志那个四岁的儿子?韩霖?”
苏胜利:“对,就是他,果然虎父无犬子啊,我记得韩永志小时候,也是特别的凶猛,也敢一个人去山上打兔子山鸡。”
霍芳也点头,韩永志她是知道的,当年韩永志当兵,还是她丈夫办得手续。
当年要不是胜利早早地被他亲爹送去了邻县学木匠,按丈夫的意思,也是想把胜利送到部队去的。
当兵吃粮,那是多少人做梦都想的事。那是在家种地能比得了的?
也就是三房那见钱眼开的两口子,活生生地把胜利的前途给毁了。
丈夫当年,连部队都给找好了,就是丈夫的老部队,那里有他的人际关系在,胜利过去当兵,前途无量。
到时候苏家又能出一个军官,结果一切都被那眼皮子浅的两口子给搅了。
每回想起这事,霍芳撕碎那鼠目寸光的两口子的心都有。
每回她都后悔,把胜利送了回去。
如果没有送回去,胜利何至于现在这样在老家种地?
都是那两口子给毁的。
“看来,那个阿霖也不简单。”霍芳难得表扬一个人,还是一个外人。
苏胜利也道:“是啊,我也觉得,阿霖不简单。”
一个四岁的孩子,还知道鲫鱼下奶,还知道下河去捉。
就他那四个皮小子,哪知道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