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琅还记得“八三严打”时有这样一句口号:“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判可不判的,坚决判;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
这么做好不好?就算是三十多年后,很多人都在争论,有人说“严打”践踏了法律,让很多无辜的人也遭受了磨难;也有人说“严打”打击了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生活安定,收效明显。
总之是各有各的道理。
在刘琅看来,“严打”势在必行,没有“严打”,还真的无法遏制社会上越演越烈的刑事案件。
但社会上出现如此多的刑事案件,究其根本还是在法律不健全的原因,十年浩劫之下,法制的建设根本没有,人们也不在乎法制,没有贫富差距的情况下自然无话可说,可一旦有人赚了钱,其他人立刻眼红起来,对金钱的贪婪加上法制的缺失,别说是中国这种落后国家,就是发达国家,社会必然出现混乱。
而法律的健全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撮而就便能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尽快的打击犯罪,“严打”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严打”降临,每天大街上都有解放卡车载着“罪犯”飞驰而过,刘琅从父母的嘴里听到最多的就是谁谁被抓了起来,爷爷也时常告诉家人,尤其是刘琅的二叔,让他不要惹事,可以说,在这时候每个家庭都是人人自危,以至于王抗日都跑来了两次,看看刘家是否惹了麻烦,看到他们无事才放下心来,临走时还不停嘱咐。
总之一句话,不该做的别做,不该说的别说,有人骂你有人打你不要还口还手,只要告诉民警,自然帮你出气。
“严打”就如暴风骤雨,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吹的七零八落,社会秩序也很快恢复过来。
算起来,“严打”对阜城这样的小城市影响还不算大,毕竟阜城这样以工业为主的城市“闲散”人员不是很多,一个多月的时间,刘琅在大街上也只看到有六七十人被“游街示众”,这意味这整个阜城被枪毙的“罪犯”也就这么多了,跟那些动辄几百数千被判死刑的大城市是无法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