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行省是除了两江、两广之外最重要的赋税重地,年遐龄身为湖广巡抚,每年的税收工作是重中之重。清朝延用明朝所创的“一条鞭法”,但是“丁银”并未取消,其工作量上还是相当繁重的。而其中村、里、乡、县、州、府、省等各级征收上来,少不上层层盘剥,湖广总督郭琇是个清官,而年遐龄也是个实干的能吏,自然是想把事情办好。
这天,年遐龄与郭琇商议税收之事,谈及简化程序,把丁银折成银两平摊到土地当中之事,郭琇听了甚为奇怪。
郭琇抚须叹道:“遐龄老弟,这摊丁入亩之法,前朝也试行过,但是其阻力之大,非比寻常,恐怕你我也未必比前朝张相高明。”(注:古人相熟者互称表字,但是实在查不出年遐龄的表字,这里我就直接以名代字了。)
年遐龄道:“瑞甫兄,前朝与本朝此一时、彼一时,摊丁入亩其本义为‘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前朝‘田多丁少者’与本朝‘田多丁少者’却不能混为一谈。”
年遐龄的意思却也明白,在明朝时地主阶级的地位比本朝要高,事实上,本朝在地主阶段之上的还有一个阶级就是“旗人”,而且,本朝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加深。或者从另一个角度去理解,前朝的地主更硬气更牛敢对张居正为首的改革派阳奉阴违,但是在本朝,一般的地主不敢拿性命去对抗旗人皇帝,这是大屠杀和长期的民族不平等政策的一种“积极的副作用”。只要得到皇帝的支持,未必会失败。
这也正是年遐龄的历史贡献,将于康熙三十八年在湖广试行“摊丁入亩”之法,后在雍正元年推广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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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前段时间由于父母对我婚姻加压之事闹得家里不太愉快,工作也不太顺利,完全没有心情写文,后来压力和抑郁加上寒潮得了重感冒,也就没有强撑着码字了。现在才把这章原来的防盗改了。对于本文的读者,我十分抱歉,鞠躬。
今天重新写,我突然发现,居然很多思路都一时找不会来了,写了五个小时居然就写了这些,龟速呀。我尽量找回状态。我思路可能会跳。
另:本文不是历史,我也不是读历史的,年氏的出身真名我查不出,年氏的母亲是谁我也查不出,这是我杜撰的。不要当历史看。不过,涉及这些,我会说明的,若有出戏之感,抱歉,我还是要说一下,要对读者负责。
可能会有虫。
第266章 清穿群魔乱舞之年玉尧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