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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就溜了。

徒留黎潜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他想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莫沫唬住了。

谁说恋爱只有一种因爱而馋的关系?他完全可以让莫沫解了馋, 最后欲罢不能,再也离不开他,从而爱上他啊!

这是一条捷径啊!

黎潜觉得自己非常机智,于是立刻采取行动。

酒吧里。

莫沫刚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准备听听台上的小姑娘唱歌放松心情,就突然在舞台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只见黎潜接替了原本唱歌的女孩,扶着话筒站在舞台中央。

他穿着质地柔软的白色衬衫, 领口的扣子开了几颗,隐隐约约能看到胸肌的弧度。

原本乖顺的小奶狗发型也变了模样,几缕碎发飘荡在额前,有种多情浪子的味道。

紧接着,鼓手、吉他、贝斯、键盘四位选手纷纷上阵,一阵狂躁的音乐响起,黎潜扶着话筒来了一曲率性的摇滚。

他声线很纯净,唱起这种比较躁的摇滚别有一番风味。

原本这家清吧的驻场都是民谣歌手,以小清新和舒缓为主,突然被黎潜躁了这么一波,莫沫原以为台下的观众会因为太吵闹而离开。

谁知道那些平时叫嚣着清净的人,这会儿居然已经开始跟着节奏摇晃荧光棒了。

黎潜唱的时候就一直盯着莫沫的方向,眼睛刺啦刺啦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