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晓是无法理解啦,虽然血族大部分容貌都不差,的确很吸引人。但是,大多数血族都是将人类当食物来看,指望他们真的爱上食物,并且为了人类抛弃自己的身份,不是一般的困难。不过小说,夸张一点也正常。不,也不能这么说,一样血养百样血族,说不定里面就会出现一个情圣呢。

黎晓看着麻雀精在这边奋笔疾书,目光忽的落在她脖子上一个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针孔,表情变得危险起来,“你脖子的针孔怎么回事?那个小崽子吸你血了?”

她大有要将那小崽子用五雷术轰炸一百遍的打算!小样,她养的宠物,她都还没下锅呢,居然就被别人下手了。

“啊。”麻雀精有些茫然地抬头,反应了过来,“没有啦,是我自己抽的血给他们。”

她压低声音,“就他们说我的血很好喝,是极品中的极品,很想尝试。所以我就卖给他们了!”

她有些骄傲地挺了挺平坦的胸,“小小一杯就卖了一百万呢。”她写文虽然收益很好,但辛苦写几个月,也才赚了差不多这个数。损失一点血,对麻雀精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所以她很没节操地同意了,不过是用针抽的。

黎晓:“……”

她都忍不住无语了一回,她还挺有生意头脑的啊,居然还卖起自己血了,而且还真有血族买?血族都这么有钱的吗?

黎晓忍不住陷入了沉思,连麻雀精的一杯血都能卖一百万,那她的是不是能卖更高价?完了,她真的有点心动怎么办?

打住!不能在想了!

她怎么能为了区区一百万就屈服了!嗯,除非出高价一杯一亿,那她还能考虑一下,她是很有节操的,和麻雀精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