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梓安察觉自己身上有特殊,很快就想到了关键之处。
他外面的衣服可是好一段时间没有换过了。
穿在里面的衣裤有趁着梳洗的时候稍稍换一下,放到角落晾晒。但外套长裤这些大件衣物,他并没有太多,这几天都穿着相同的。
郭梓安原来的打算是在山里住几天,接着去农家乐洗漱整顿,因此他的背包除了食物和生存物资,并没有太多衣服。
让郭梓安有这个想法的原因是他想起山洞的特殊。
山洞附近没有大型危险动物敢靠近,这就代表了山洞的主人有着过人的实力。
而他
刚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他可是躺在那三花皮毛上面,睡了好久。
只怕他衣服上都是那毛毯的气味。
郭梓安后来也没有清理,接着又抱着背包,或者躺进睡袋里,就算衣服上的味道有一定消散,也肯定还有味道的。
动物的嗅觉与人类的嗅觉有明显的差别,他闻不到的味道,却早已成了动物的求生本能。
意识到自己在这片森林相对安全,郭梓安有一些放松。
只是很快地,郭梓安又重新绷紧自己的神经,他绝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运气而忽视实力的绝对性。
这片森林是真的大,磨磨蹭蹭,郭梓安又往前走了半个多小时,依然没看到尽头。
郭梓安本想继续往前走,意外的是,他看到了自己曾经吃过的大脚兔子。
大脚兔都是灰色的,它们三三两两在林间吃嫩草,彼此维持着一定的距离。有雄兔子试图压在雌兔子身上,雌兔子稍稍走开一些继续呆萌地咀嚼嘴里的嫩草。那三瓣嘴动呀动,与呆滞的眼神形成鲜明的对比。
想起那大脚兔子的味道,郭梓安走不动路了。
这可是他在森林里,目前唯一确定的,可以放心地吃的肉类。
这是异世界,可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这个世界有恐龙,相信绿化面积非常广,动物没到濒临灭绝的地步。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他不吃这些动物,他就要饿死。
郭梓安做好心理假设,麻溜抽出小刀,目光在大脚兔子上来回逡巡。
先让他看看。
他要随机选一位幸运兔子,与他的金针菇好好炖一炖。
那只小的不行,肉太少了,连走路都不稳,估计是只年轻的兔崽子。他还是不吃小兔崽子了。
那只兔子似乎好胖,但会不会是怀孕的母兔子?郭梓安实在不想剖开肚子看到里面一堆小兔子,这会破坏他对美食的纯粹喜欢,产生罪恶感。
那只大的好像还可以,虽然有点瘦,他不太喜欢啃骨头
那边的好像更好,那只大脚兔子虽然矮了一点,但更胖一些,估计肉会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