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霰朝众人点了点头,第一个走下了悬梯。
“欢迎你们!”
这时候,有个穿着红底马褂的胖胖的中年男人挤出人群,迎了上来。
“欢迎欢迎,远道而来辛苦了!”
他搓着肉呼呼的双手,对领头的白发青年说道:
“鄙人经营一家客栈,名叫‘聚贤居’,在城西这一片儿是最好最干净的店面了!若是不嫌弃,各位客官不妨在小店暂且落脚,等到明日再前往上城……”
“赵胖,你得了吧!”
红马褂正说着话的功夫,人群里又挤出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高个的那个一屁股将胖掌柜怼开两步,“你家店里已经接了一队了,怎么都该轮到咱们了!”
那矮个的立刻趁机凑上来,堆起笑脸道:
“咱‘迎仙楼’一点都不比他老赵家的差,晚上还准备了美食供给诸位享用,还是住咱这儿吧!”
说着,他就伸出手,想要去拉拽领头的白发青年的衣袖。
然而矮个的男人手指还没碰到冰霰的袖口,立刻就感受到了一股彻骨的寒意,顿时浑身一个激灵,跟被电弧打中了似的抽回了手,低头一看,指尖已经覆上了一层薄霜。
面对过分热情的拉客行为,冰霰袖起手,回头望向了队伍中唯二曾经到过有顶天的巴洛克和刺青。
“别看我。”
巴洛克耸了耸肩,“我和刺青都没来过这一带呢。”
冰霰冷冷地点了点头,然后没有跟任何人商量,直接选择了“迎仙楼”作为众人今晚的落脚之处。
于是,季鸫他们一行十二人跟在一高一矮两个中年掌柜身后,穿过狭窄且错综复杂的街道,最终来到了一栋四层高的房子前。
那是一栋老旧的水泥房子,从款式上来看,仿佛是众人原本的世界在几十年前曾经流行过的那种筒子楼的样式,不过门面特意设计了一个中式风的牌楼和飞檐,廊前还挂了一串红灯笼。
这栋小楼挤在一堆同样破破烂烂的房子中,乍看起来很不显眼,要不是匾额上“迎仙楼”三个不停变换着色彩的霓虹大字,季鸫他们根本想不到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哎呦,这是今年的队伍吧?”
对面一间糖水店的老板娘和年轻伙计见迎仙楼来了客人,立刻探出头来围观。
老板娘一边看还一边啧啧感叹:“都是俊俏的小伙儿和漂亮的小丫头呢!”
她说着,手脚飞快地捡了十多个点心,塞进纸包里,又打发身边伙计给送过去,“明天到了上城,可要好好加油啊!”
&&& &&& &&&
冰霰他们一行人进了迎仙楼,被掌柜的分别安排在了顶楼的六个房间里面。
季鸫自然和任渐默住在一间。
迎仙楼的客房风格只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整个房间连上洗手间也不过只有六平米左右,偏偏还要采用仿古的中式风,一张四柱雕花高脚大床就占了房间大半的空间,剩下的地方再挤下一个双开门的红木衣柜及同色系的五斗柜之后,连想要上厕所都得侧过身,像只螃蟹一样才能从通道中挪过去。
至于唯一的那扇贴了大红剪纸的窗户,因为被大床抵住了大半,所以没法打开。
不过透过磨砂玻璃,季鸫可以朦朦胧胧地看到,窗户外不到二十公分就是另一栋楼,打开窗就能和对面的人互相握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