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印第安人的战争史

任何一场战争,当战争的双方能够同时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至少说明,从某种角度上来看,双方的力量是可以达到微妙平衡的。

绝对一边倒的力量双方,根本不会有机会同时出现在战场上。

所谓的‘不对称战争’其实是个伪命题。

一方面,拥有‘不对称能力’的一方,在使用它的‘不对称能力’之前,早就在战场之外解决了问题;

另一方面,当这种‘不对称战争’硬是出于某种需要而发生的时候,它其实应该被叫做‘殴打’或者‘屠杀’。

——‘战争’这个词本来已经足够肮脏了,但是还有某些更肮脏的东西,需要用它来做掩护。

……

就好像在另一个时空中的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战争’,那只是一个逻辑学上的‘战争’,事实上,不过是‘战争’掩盖之下的屠杀而已。

因为‘战争’的双方力量是如此的失衡,乃至于它根本就不应该出现!

——你永远不会和一个3岁的小孩儿‘战争’,老虎和兔子之间也不可能出现‘战争’,大夏和冈比亚也永远不会有‘战争’!

——可是,美利坚就是可以堂而皇之地说,他和印第安人之间发生了‘战争’,而且还很惨烈!

为什么?

在美利坚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书写过几千万的印第安人是如何一步一步沦落到只剩下几十万人的——但是,大概是出于逻辑性的考虑,毕竟是上千万的人口大灭绝,如果一场像样的‘战争’都没有的话,实在是显得太不符合逻辑了。

于是,美国人的史书上便安排了几场与印第安人相关的战争,其中被称为‘惨烈’和‘着名’的有这么几场:

1811年,蒂珀卡诺之战,美军参战人数为1000人,印第安人为500到700人,在这场战役中,特库姆塞的弟弟‘先知’被干掉了;

1813年,泰晤士河战役,美军参战人数3760,英军800,印第安人500,在这场战役中,特库姆塞自己被干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