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万,不用公开道歉,但需要承认这首歌原创是我。”陆吒想了想道。

郑司年张了张嘴,不可思议地叫道:“五千万?你怎么不去抢?”

就用了他一首歌就要五千万,郑司年简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李余蹙着眉,钱倒不是问题,先不说郑司年这些年攒下的钱就足够了,单单说郑司年有方向洋在,就不会有为钱发愁的一天。

公开道歉不必考虑,这和走法律程序的后果也没有任何不同;但对方第二个选择却让他心生犹豫,虽然不必公开道歉,但如果郑司年承认这首歌的原唱是陆郁,可以说对郑司年的影响会降到最低。

掉粉是肯定的,可能很多粉丝也会怀疑以前陆郁指证郑司年剽窃的真实性,但毕竟还裹着一层遮羞布。

但如果走法律程序,只能更糟糕。毕竟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如果法律都判了剽窃,那么郑司年就算有方向洋,照样可以唱歌拍戏,但名声就真的完了

“不能再谈谈了吗?如果你想要开演唱会,或者想要电影,想要电视剧资源,我们都可以再谈。”李余眯着眼睛道。

“不需要,要麽我提的条件二选一,要么就走法律程序。”陆吒道。

对他来说,走法律途径更容易完成任务,但他却觉得任务早晚会完成的,郑司年如今的发展已经同前世有天差地别了,与其着急必然完成的任务,还不如私下和解,从郑司年这里弄到拍摄电影的成本,发展自己的事业呢。

而且,原唱的歌曲忽然变成了翻唱,对郑司年怕是打击也不小。最起码,郑司年身上‘天才’、‘自主创作’的标签都是要去掉的,而没有了这些标签增加的光环,郑司年还能是主角吗?

一念及此,陆吒笑容愈发令人如沐春风。

“我们需要时间考虑。”李余道。

“可以,不过不要让我们等太久。”张乘道。

等到陆吒和张乘都离开了,李余压抑下去要掐死郑司年的心情,想同郑司年商量一下。

郑司年心中很不服气,这些年他才赚了多少钱?陆郁张口就要去五千万?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事?他上辈子是穷怕了的,这辈子就算有了钱也小气的很,宁愿在手中捂着。

就连每次和方向洋参加慈善晚会,他也尽量不花费一分钱的,现在忽然让他拿出五千万,他甚至自暴自弃想直接走法律程序了。

“要不走法律程序?陆郁那边是有证据,也就能证明我只用了他一首歌,法律上根本不会判我赔偿多少钱,五千万?他也真敢想!”

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做贼心虚的心理,郑司年了解过一些相关法律,知道法律上虽然会判赔偿,但以他这首单曲还没有创造出多少利润的前提下,就算是赔偿,数额怕也有限,还在他能承受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