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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浴室里喊成一片的鬼哭狼嚎,在外面忙着收拾顾之洲与顾曦飞脱下衣服的季雨无声的笑了笑。
她当初在面包和爱情之间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后者。
好在上天眷顾,换来了今日的平静与温馨。
没有让她后悔曾经的勇敢。
感谢上天没有薄她。
也庆幸自己当初擦亮了眼,虽然艰难,但是好在她的男人是爱她的。
季雨笑了笑,看向了自己手里那件不属于他儿子的宽大风衣。
那他儿子呢?
他遇见的那位,也是爱他的吗?
季雨踌躇了两秒,还是在将风衣扔进垃圾桶与洗衣机之间选择了后者。
而正在这时,家里的门铃突然响了。
季雨有些诧异,应该没有亲戚朋友知道她今天回来才对,她将杂乱的行李往里屋一扔,顺着猫眼看了一眼。
看见那头的情况以后,季雨怔了两秒。
不知为什么,她家逼仄杂乱的楼道内,站了一位衣着笔挺、帅绝人寰的男人。
一身黑色的高端西服服帖精致,领口的扣子系到了最上面的一颗,可是凌冽的脖颈仍然肉眼可见的嶙峋,比顾曦飞的要粗的多,利落的发型,似乎是为了收敛咄咄逼人的气势,还戴了一副银框眼镜,莫名的有点斯文学者的感觉。
微微低垂着头,无形之中更将那种唬人的气势降低了一个度。
可饶是如此,也比顾曦飞的气势高了不止一个level。
更重要的是,男人左手拿着一束玫瑰花,目测至少有个九十九朵,右臂则搂着一个很大的果篮。
帅哥即使拿着果篮也是帅哥。
他就这么一边拿着鲜花,一边提着果篮的样子也比顾曦飞要帅。
不是季雨非要将眼前的男人与顾曦飞比,而是她最了解老顾,不拿他比拿谁比。
而且不知怎地,季雨就觉得猫眼里的男人有点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但是在哪见过呢?季雨又一时想不起来。
算了,不想了。
季雨朝着浴室喊了一声:“老顾,家里有人来了,应该是你朋友,你和洲洲快点洗,快点出来啊。”
说完便打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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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之洲在顾曦飞的逼迫下,还是褪下了裤子,□□的被透心凉的冷水从头浇到了脚,止不住的打哆嗦,但好在总算是把被火熏过之后的体温给降下来了。
原本顾曦飞是打算带顾之洲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的。
但顾之洲说没关系,他已经没事了。并且也只字不提是怎么伤成这样的。所以顾曦飞也不问了。
他和季雨的教育方式不一样。
顾之洲不想说的,他就不会问,也不会唠叨的多磨几遍,而季雨则是会磨他几遍,但如果孩子还是不想说,那他们也都不会强求。
毕竟孩子长大了,有自己的小秘密是很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