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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云。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某个程度上我也算是贪乐之人,明白有的嗜好若是真要人改了,那还不如要了他们的命。反正他们那点嗜好也无伤大雅,只要不赌钱,我都随他们。但是我想,日后要是古墓客栈上了轨道,钱也多得没处花了,我再去开个赌场吧,那样生意肯定好好!扶额,我这样,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双重标准。

我转着手中的烤鸡,金灿灿的,香喷喷的。我深吸一口气,嗯,果然还是能做出来的。对于食物,我会吃会知道烹饪的方法,但却不会做,唯一会做的,就是这种烤鸡。这个大概是因为在终南山的时候,最容易捉到的野味是野鸡。所以我做的烤鸡,虽然不能说天下一绝,但绝对是色香味俱全!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我看着眼前的烤鸡,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也变好了,虽然我的古墓客栈没人住,但是那丝毫不妨碍我要继续的决心!正准备将手中的烤鸡撕开,忽然眼前一闪,似乎有个灰色的身影在我眼前晃过?我缓缓抬眼,也不由得一愣。

在我的对面,坐着一个中年乞丐。长方脸,颏下微须,粗手大脚,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却洗得干干净净,手里拿着一根绿竹杖,莹碧如玉,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只见他双眼直勾勾地看着我眼中的小烤鸡,垂涎欲滴的模样。我目光往下移,只见他拿着绿竹杖的右手不见食指。

我眨了眨眼,问:“你想吃?”

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这是自然。”

我将鸡撕开两半,将连着屁股的那一半递给他。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没一会儿功夫,地上只剩下几根骨头。然后他又看着我。

我看了看手中的那半鸡,又看向他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想了想,还是递给他,“如果你还饿,那你将我这一半也吃了吧。”

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客气一下,说还是你吃吧。但是这个乞丐半点也不客气,接过我的那半边鸡,没两下,又吃完了。然后还拿起他背上的大葫芦,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口酒,然后塞好,满足地抹了抹嘴巴。

他吃完了,然后看向我,问:“女娃娃,你不饿么?”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不饿。”不饿才怪,我只是跟他客气一下,谁知道他将我那一半烤鸡也吃完了!这么不懂得照顾小辈……七公,你挥霍了我对你的崇拜!

洪七公闻言,哈哈大笑,朝我飞过来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虽然我确定他没有恶意,但是得承认,这几个飞镖的来势劲道可不少。我见状,连忙避开,伸出右手一挥,便将那几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夹在手指之间。一看,竟是几个金镖。所以,这是洪七公觉得吃了我的小烤鸡,所以给我几个金镖当是回报?

洪七公脸上则露出惊讶的神情,“女娃娃,你武功不错哇。”

我一怔,“女娃娃?”我从离开古墓之后,便是做男装打扮,至今无人识破,但是洪七公怎么认出来的。

“嗯,你不是女娃娃么?”洪七公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嘿嘿,你伪装得不错,但是老叫花最灵的就是鼻子,你可以瞒过旁人,但可瞒不住我洪七。”

我看向洪七公,朝他抱拳:“久仰前辈大名,果然闻名不如见面。”我基本上不用姑娘家用的花粉,却想不到这样七公都能发现。

洪七公摸着胡子,嘿嘿笑了两声,“女娃娃,你叫什么名字?”

“莫愁。”

“莫愁?”七公扬起了两道眉。

“嗯,莫愁。”我笑着重复。

“小莫愁,方才那个小烤鸡,你什么时候再做?”洪七公舔着嘴唇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