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来向县委书记、县长做简报。
姜明光听完简报,翻阅了几名当事人笔录。
三个男生的笔录各自不同,陈小刚、陈志勇的口供大同小异,说刘桐花自己跳下河,他俩还以为她闹着玩咧!
至于魏勇,基本就是“不知道”,问就是在小桥上做俯卧撑,所以啥也没看见。
姜明光很诧异,“什么俯卧撑?旁边有人在吵架,他做什么俯卧撑?你们没有问他吗?”
刑警大队长无奈,“问了,他一口咬定啥也没看见。”
15、6岁的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要是坚持说自己不知道,公安局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就是这俯卧撑?是不是有点过于……荒诞了?
姜明光本能觉得这份口供有点问题,说出去没人相信。
刘桐花的验尸报告也已经出来了,符合溺水死亡的指征,尸体上没有其他人为性外伤,可以排除被人溺死的死因。
“上午派人去学校了解一下刘桐花的同桌和同班同学,调查一下女生有没有什么思想负担,学校里有没有人欺负她。询问完毕后向我口头汇报一下。下午把刘桐花父母请到公安局,好好说清楚,前因后果讲清楚。找个会说话的女警,说话委婉一点。就这样。”
姜明光也没觉得这会是什么大事。一个县几十万人,可以说每天都有人死亡,换成成年人溺亡,这事都到不了她的桌上。
周一最忙碌,等到下午下班,她差不多都要忘了这事。
在县委食堂吃了晚饭,回家开着电视当背景音,处理几份文件,便准备洗洗睡了。
电话铃响了。
公安局副局长汇报,向刘桐花父母通报了情况,验尸报告也给了,找了个女警详细解释了三名男同学证人的笔录,以及死因鉴定书。刘家父母哭哭啼啼,但刘桐花的舅舅觉得男生们的口供有问题,副局长亲自出马,好说歹说的,让刘家父母签字领回孩子的遗体,安排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