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辉道:“大丈夫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情场如战场,得屡败屡战,十面埋伏,四方下手。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孟繁星道:“你这意思,是要对林之若下手了?”
程辉道:“现在的林之若,谁敢要她?这女孩子啊,无论多漂亮,多聪明,多能干,男人只要心胸开阔点,都能接受。为啥呢?因为男人有一个优势是无法动摇的,那就是体能优势。这女孩子再厉害,体力活得找男人干,走夜路得男人送,碰到流氓得往男人身后躲。英雄救美女,美女配英雄,才成其佳话。这林之若,本来论智力已经让人望而生畏,性子又烈,不就是有一个男人对他表现了倾慕嘛,虽然方式不太恰当,但是正是等待英雄救美的好机会啊,她居然自己跑去学什么空手道…”
孟繁星喝了一声“程辉”。程辉知道自己说走了嘴,尴尬的停了口。林之若遭遇匪徒的事情,同学里面知道的,就他们三个,早就约好了不对其他人说的。一时间,寝室陷入沉默。
黑暗中,孟繁星看到幽幽一双眼睛闪动了一下。却是对面上铺的傅青纶,平时总是闭着眼睛听英语磁带,从来不参与他们的卧谈的。
一直倾听的方为信突然问了一句:“你们说的林之若,就是中考第一的那个?我以前竞赛的时候也见过一次,她竟然是女的?”
程辉道:“当然是女的,你可以置疑我的口味,但是不能置疑我的性取向。”
一片哄笑,让方为信红了脸,也化解了刚才的尴尬。
模考的结果,傅青纶,孟繁星和李凯都进了快班,程辉和方为信却留在了原来的班级。程辉说到做到,果然放弃了唐馨,就地取材,看上了同班的一个女生,并且形容她“不识人间烟火,有小龙女百分之八十的神韵”。上间操的时候,孟繁星和李凯偷偷照着程辉的指点看去,果然看到一个清秀的女孩,肤光胜雪,纤巧袅娜,只是有点弱不禁风的样子。李凯私下评论“三分林黛玉,七分尤二姐”,孟繁星深以为然。
虽然进了快班,孟繁星仍然不敢松懈,每天伏案攻读,几乎快赶上李凯的勤奋了。眼光仍然时时掠过前方那道白色的身影,觉得同学们总是抱怨单调辛苦的学习生活,其实自有其平静和温馨之处。
这天晚上,程辉满脸兴奋地冲进寝室,道:
“今天我打听出了一个大秘密。你们知不知道,那个林之若,总穿白衣服,连运动服都是白的,为什么?”
李凯整理着晚上准备看的材料,头也不抬,说:“还能为什么?女孩子家爱美,喜欢别出心裁呗。没听说,要想俏,一身孝。”
程辉摇头。
方为信羡慕地说:“肯定是身材好。我看电视剧里,身材好的人,都喜欢穿白衣服。”
程辉还是摇头。
孟繁星正在洗脚,作出不在意的样子,淡淡的道:“也许人家勤快,喜欢洗衣服。”
程辉失笑:“同学这么久,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林之若勤快。”看到大家都猜错,不禁有点得意:“这个原因你们再也猜不到的。据说这是林之若从滨州武术学校带回来的一种练功方法。学功夫的人,讲究警觉敏锐,任何物体靠近都必须及时发觉。听说那里的学生全是穿白衣服,如果谁的衣服弄脏了,就说明他感觉还不够灵敏。”又降低了声音:“据可靠消息,林之若身上那套衣服都穿了快一个月了,厉害吧。我要是学了这功夫,就不用每周洗衣服,还被老妈嫌我脏的跟泥猴似的。”
李凯比较爱干净,闻言不禁皱眉:“一个女生一个月不换外衣,不太可能吧?她受得了,她身边的人也受不了吧。”
方为信对林之若一向比较崇拜,忍不住替她辩解:“现在天冷,她们女生又不怎么运动,出汗少,只要勤换内衣,也没关系。”
孟繁星问程辉:“这样的事情,你从哪听来的?”
李凯冷冷的道:“还能从哪?自然是唐馨那里。晚饭的时候他不和我们一起吃,却跑去请唐馨吃零食。也不怕你家小龙女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