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恶人了。
但这个99号明显比自己还流氓。
真他妈下手。
史蒂芬森在今天的训练中,一直在逼逼叨“我他妈来自布鲁克林,布鲁克林”。
纽约人的身份,让芬森有一种蜜汁优越感。
当训练师批评芬森的投篮时,他和训练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当时他踢翻了一个垃圾桶,就要离开。
这个不可思议的纽约孩子早在12岁就已经家喻户晓,在街头邻里的赞美声中早已经被宠坏。
他是自命不凡的天才,他可不想让一个来自田纳西州的乡下训练师对自己指手画脚。
在纽约,他可以为所欲为。他认为,这里也没有什么不同。
这时候,韦恩放下篮球,大喊了一声:“你要是今天离开这个球馆,我让你再也回不来,你这个没人要的蠢货。”
骄傲的史蒂芬森第一次感觉到了侮辱,从没人敢这样对布鲁克林的天才少年说话。
他瞪大眼睛,快步逼近韦恩。
嘴上骂骂咧咧,抬手就是一拳。
他要让韦恩知道布鲁克林的孩子是不允许被侮辱的。
电光火石之间,芬森只觉得突然眼前一黑。
然后整个人腿一软,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