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是白,但皮子糙,现在是皮肤也嫩了。
目光再往下扫,灰布袖子里伸出的两只手也异常白皙,手指细长如葱,指甲剪得整整齐齐,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干净秀气且娇嫩柔和的气息。
肉眼可见的,越来越像个女人了。
孟梨当然知道季琛在看她,好像不认识她了一样。
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她又拿起书往旁边一竖,挡住了季琛的视线。
季琛看得正入神,被课本截断了视线。
他愣一下收回目光,再清一下嗓子看向讲台上的汪朝海,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孙子是个男人!和汪朝海一样!
调整好心态之后,季琛和孟梨保持水火不容的状态,谁也没理谁。
早就说好了井水不犯河水,当然得遵守。
一下午两人相安无事。
到放学铃声响起,收拾书包各奔东西。
孟梨挎着书包出去坐公共汽车。
而季琛到学校大门外,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他那一帮兄弟。
肖建国远远就在冲他挥手,等他走到跟前儿,调侃着便问:“怎么样啊琛哥?这学校是不是有人说的那么好,你上得可还适应?”
季琛嗤笑一下,“适应你大爷。”
肖建国几个听了笑得更乐,拍拍他的肩,“走,哥们儿带你潇洒。”
几个人推上车子正要走,视线里又出现两个人。
余思甜和万红推着自行车跑过来,到了跟前就说:“季琛,你转到萃华中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