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这个职务也是他来到这里才知道的,因为院长事务繁忙,所以基本上班级里的事情都是由班长代劳。
对了,班级就是他们所在的这个教室的统称,他第一天来的时候就见到这屋子外面上面有个牌子,上书,初级一班。
黄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白蓝的衣衫右胸处绣着同样是初级一班。
明明不算多华丽贵重的衣物,但是这么多学生都穿着一样的衣衫,就多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样想着他再次抬头,突然发现孙小娥已经写完了一页纸了,正拿出了第二页。
黄辉:???他只不过是低了个头而已啊。
这好奇的伸长了脖子去看,发现摆在边上的白纸上整齐的一行行娟秀的字迹非常悦目。视线往边上移一点。
这一次,孙小娥把书关上,速度极快的默写着。
好快。
黄辉微微抬起的身子坐了回去,终于仔细打量了一下手中的铅笔,普通的木头,里面装着奇怪的黑色芯子,像是炭笔一样,随意一画就是灰黑的字迹。
这样的写字方式无疑是没有毛笔来的写意风雅的,所以写了十多年毛笔字的黄辉在最开始有些抵触。
但是现在他似乎明白了院长说的妙用了。
他沉下心开始继续抄写,毕竟每个人的纸都是定量的,他自认为没有孙小娥的能耐,所以为了之后有纸练习,他一页纸尽量多多联系、写得满满的。
《明日歌》的字数并不多,他写了一遍又一遍,手下的笔用的越来越顺,速度越来越快,哪怕字迹依然不算好看。但是黄辉的眼中却满是惊喜。
从他自身的角度出发,他立马想到,日后如果用这个来抄书,岂不是妙哉?
这个时候的书简都是传家宝的存在,还以收集孤本为荣,所以想要书,那就得去借,去抄,一般人连借来一观都不可能,想要自己抄本下来,自然很是麻烦。
所以黄辉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
但是等到他日后想要写写画画,从身上直接摸出一根铅笔一张白纸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这东西到底有多方便。
虞梓瑶站在讲台上,简直是纵观全局。一抬眼就看见黄辉那家伙猥琐的偷瞄其他同学的作业。
虞梓瑶:........
这时,远远的传来一阵钟声,正在埋头苦学的学生纷纷疑惑的抬头。
虞梓瑶开口道。
“这是每天固定的休息时间,诸位可以出去走一走,看一看,在钟声再次想起之时回来。”
还有这样的方式吗?
黄辉愣愣的跟着众人一起走出了教室,新收进来的学生压根不知道要做什么,听到院长说出去就出去了。
姑娘们则是嬉笑着出来,其中一个把拿出一个蹴鞠,姑娘们笑着围成一圈就开始踢起了蹴鞠。
她们玩的是花式蹴鞠,就是一个人来用各种方法把一个蹴鞠玩出花样来,难度越高越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