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徽嵐得到主审官允许之后,发言,“辩护律师,你的意见自相矛盾,既然认为自己当事人无罪,为何还要发表罪轻辩护意见?”
此话一出,场面十分尴尬。
韩海皱眉看向曾律师,心中很是不满,他这不是等于间接承认他有罪吗?
察觉到他的不满,曾律师尴尬之余又是无奈,他这是在替他铺垫懂不懂?这个案子他的预感很不好。
这时公诉人说话了,“[经依法审查查明]:那封信,经我国权威笔迹专家鉴定,确实和韩海的笔迹对不上。”
韩海笑了。
公诉人继续说,“但原告周惠兰被卖到偏远山区系事实,其买主杨建平在十八年内收到四笔来历不明的大额汇款是事实,且庆南公安局已经排除了汇款系杨建平亲属朋友所寄这一可能。”
当时在庆南时,周徽嵐协助顾嘉勘破抓获了杨建平所在的人贩子集团,属于救人也属于自救,当时得知她也是受害者的身份,后来庆南县着手调查了当初关于她被拐卖的真相。并且从杨建平上线那里,取得了相关口供,这份口供如今帮上了忙。
韩惠竹感到很冷,她可以听得出来,双博士学位的高教授、庆南市公安局以及仪水县公安局,都向周惠兰提供了帮助。
这就是他们家挑衅了公安局他们站到了公检法的对立面的后果吗?
公诉人又说道,“这些事发生的年代久远,韩海为人谨慎,没有办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很多只能从动机上人性上推断。但可以看出,我们的推断有理有据,逻辑链清晰,没有反逻辑的地方。韩海有作案动机,有作案的便利,并有这个经济实力。这样一看,所有的线索汇聚,指向的人正是韩海。”
曾律师说道,“我反对,主审官,动机不是构成故意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只是证据体系中的一环。动机的存在并不代表就是他犯了罪,还需要客观证据及言词证据形成证据锁链,排除其他的合理性怀疑,才能定罪量刑。要判定一个人犯了罪,需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才可以依法判决!”
“公诉人,你们还有更充足的证据吗?”主审官问。
“主审官,我们有证人。”公诉人回道。
“好,那就传证人!”
证人?!这件案子哪有什么证人?韩家人心里纳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