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刻意挑选这个时间是相当别有用心的。
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死也不想让施卫和丽丝独处一室,可是又很难找出其他理由拒绝丽丝的提议,所以只好得用参加舞会的宾客们当借口;二来,他已受够了抱着一个他没兴趣的女孩子在舞池中央打转,却只能悬着一颗心,担心着施卫到底在做什么。
而现在,他不但可以正大光明地守在施卫的身边,也不用浪费时间在依莎贝拉身上。
前来参加这个家族舞会的来宾泰半都没离开过英国一步,所以对他们而言,施卫将做的表演是既新鲜又有趣的。
现在东方文化已成为西方人所向往的艺术,施卫的挥毫更是吸引了这些附庸风雅的人士的注意。
不过这一切对凯而言,只是不让施卫和丽丝独处的方法罢了。
原本应该是衣香鬓影的舞池,现在摆设了一张长型的桌子,上方摆着一些相当精致的器具,只不过对围绕在它们旁边的多数人来说,这些只是装饰品,因为多半的人根本不晓得使用方法。
施卫站在桌子边,等候兴奋地磨着墨的丽丝。
“好!”放下手中的墨条,丽丝掩不住雀跃地催促着施卫,“接下来就是你的工作了,我会磨墨,可是连毛笔怎么握都不会就是了。”
“可是,我没用毛笔写过英文,再怎么说,毛笔都是用来写中国字的。”
一旦手握毛笔,施卫又想起小时候被祖父强逼着每天写十张宣纸的日子,不过就是因为曾经有过这么辛勤习字的一段岁月,让他的字虽然还称不上名作,但也可说是佳作了。
“无所谓啦!你就写中文,然后旁边有英文注明意思就好了。”
“那首先你希望我写些什么?”
看来连施卫握住毛笔的方式都是一趣,只见周围的人都指着他的右手,交头接耳地不知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