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的几个孩子当中,周铮是最不引人注意的,他的名声甚至还不如他的妹妹宜宁郡主响亮。
杨锦轩在得知秦王府前来恭贺的人是三公子时,才记住周铮这个名字,在此之前,杨锦轩甚至不知道这位皇孙的名讳。
由此可见,这些年来,这位三公子有多深藏不露了。
即使那年他拒绝皇命,没要世子封号,朝野上下的注意力也没在他身上,而是更关注此事的始作俑者秦王。
周铮,只是两个哥哥的替补,秦王膝下不受重视的儿子而已。
可是现在,这位“而已”的三公子却令所有人,尤其是杨锦轩不得不刮目相看。
所谓的绵里藏针也不过如此了。
作风凛冽,敢把人头送到朝堂之上的秦王,竟然培养出这样一个儿子。
“好,三公子既然说到了郡王爷,那么此事还是问过郡王爷吧。”一直没有说话的杨锦庭此刻插了一嘴,把矛头从自家二哥身上,转移到原本最该发言却又最不该发言的燕北郡王身上。
似是没有想到会有人问他,燕北郡王猛的抬起头来,从沈彤的角度刚好能看到他的眼睛,那双清亮如水的眸子里闪烁着惊恐的目光,如同丛林中看到猎人的小鹿,惊惶无措。
莫名,沈彤心里忽然闪过一句话:这是强者的对决,何必要扯上这个可怜的孩子。
这句话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沈彤一把撩开只掀了一边的车帘,从她坐的马车里跳了下来。
她的马车在后面,与周铮的车隔了五驾,加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前面,因此,她虽然从车上跳下来,却没有人留意到她。
沈彤正要向前走,斜次里忽然伸出一只手,拽住了她身上的斗篷。
沈彤本能地用手肘撞向那人,耳边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稍安勿躁。”
这声音蓦的响起,又蓦的消失,连同拽着斗篷的那道力量也消逝无踪。
沈彤不动声色,蹑手蹑脚退回马车上。
“小姐呀,您刚才吓死奴婢了。”芳菲拍拍胸口,这么紧张的时候,小姐话都没说一声就从马车里跳出去了,芳菲还以为小姐要去把那位长着鹰钩鼻的杨公子宰了呢,白茫茫的大地洒上一腔子血,那多吓人啊。
还好,小姐没去做这么吓人的事,芳菲很为那位鹰钩鼻公子惋惜,惋惜他并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他就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儿。
沈彤沉声道:“你不是活得好好的,哪里吓死了?”
芳菲被噎得吭吭的,小姐是不高兴了吧,怎么就不高兴了?没把鹰钩鼻公子宰了,所以才不高兴?
对,一定是这样的。
沈彤的目光却是一刻不离前面的几个人。
燕北郡王怔怔地站在那里,羊脂白玉般的手紧紧捏着腰侧的玉佩,那枚玉佩也是羊脂白玉的,乍看上去,他的手和玉佩融为一体,像是那玉佩长在手上,又似是这只手也和玉佩一样,是手艺最好的玉器师傅精雕细刻出来的。
显然,这只手的主人并不知道应该如何作答。
只听周铮温柔的声音再一次响起,他柔声对燕北郡王说道:“堂弟,你想让为兄进城为你恭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