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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里斯低下头用自己的额头轻轻碰了一下南渠的,“做人类很好吧……”

“是很好,”南渠笑了笑,又垂下眼帘,“但对你不那么好,你喜欢捕猎,喜欢在大草原上奔跑。可是做人,没有那样的草原,也没有那样的猎物。”

“那也没关系,”法里斯还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也只是说了“没关系”,他其实是不明白的,为什么南渠会在他心中比他的生而为王的使命还重要,喂养对方的时候只是源于一种奇怪的吸引力,随后他一直把人留在身边也是因为觉得这宠物深得他心。到现在,竟然到了可以不要王冠,却不能失去这个人的程度。但他的思维方式使他怎么也想不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当然,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对他来说,想要留下的东西没有留不下的。

只是这种感觉又奇怪又动人。

从法里斯的话里,南渠得知了为什么他会准确无误地找上门,还打扮的西装革履。原来动物们在人类社会有根据地,各行各业的人才都有,他们一直以人类的方式隐藏在人群中,和人相处,而无人察觉。

所以法里斯才能第一时间找到人,把拐走他宠物的艾尼斯给逮回去。

不过他的到来,也引起了南家人的小风波,正午时南妈妈从市场上买了菜,敲响了南渠的门。哪知道,开门的人不是她家儿子,也不是那个金发绿眼的外国少年,换成了另一个……更年长的外国人。

第10章 10

南渠出现在法里斯身后,叫了声“妈”,又开始绞尽脑汁想着怎么编下去。

“……男朋友?”

之前南渠对他们撒的谎便是这样,他声称艾尼斯的一位叔叔才是他男朋友,但是已经分手了,他和艾尼斯回国,不过是小孩子好奇,而他也许久未回国,想念家人。

在南妈妈心里,已经将那位叔叔妖魔鬼怪化了。

南渠看了看老妈,又看了看抿着嘴唇的法里斯,硬着头皮说,“啊……就是他。”

半响,老妈才说了句,“……挺帅的。”

法里斯听完他们的对话,不动声色地跟着叫了句“妈”。

“叫伯母,”南渠纠正他,“叫阿姨,不然叫姐姐也成。”

法里斯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只是觉得应当跟着南渠称呼。

“他中文不太好吧?”南渠这里的厨房是开放式的,老妈先把菜放进了冰箱,又说,“你爸还在医院,等会儿就过来。”放完了又想到个问题,“哎我得先给他打个电话说一声,你的事吧……我也想通了,不逼你了,可是真不考虑换一个吗……”老妈压低了声音,“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看上去怪可怕的,脾气也不行吧?找男朋友也得找个乖一些的……金发那个孩子就不错。”

“妈你别管了,反正也……”南渠抿了抿唇,说,“反正我觉得这样就好。”早日攻略成功,他便早日走,他怕呆下去就变成真基佬了。

“儿子……你过去那五年妈不知道你怎么过的,你也不肯多说。但我跟你爸就你这么一个孩子,以后做事前先考虑一下我们好吗……找不到你那段时间,你爸状态不好,给人做手术摊上了人命,我也……”

“妈,其实我——”南渠翕动了一下嘴唇,“那五年是没法回来,也没法联系任何人,我不是故意的,以后……”他想起法里斯发誓般地说不回去了,“以后我再也不走了。”

他的谎言漏洞百出,也就是父母,才对他的话深信不疑。

南爸爸踩着饭菜端上桌的点上门,“有个病人,耽误了一会儿。”说完看向儿子,“不给老爸介绍一下?”

他还没说话,法里斯就从善如流地来了句,“爸。”

一时间,南爸爸的表情也尴尬了,南渠在一旁解释,“他中文不好,以为要跟着我叫人。”

“噢,”他顿了顿,“发音不是挺标准吗……”

“学习能力强。”南渠转头看过去,法里斯正对着筷子一筹莫展,想学着他们的样子拿起筷子,却学得不伦不类。

“哎厨房里好像有刀叉我……”“不不不用找了,”南渠赶紧阻止起身要去找刀叉的老妈,“他早晚得学会的。”要是找来了刀叉,法里斯捏着像野兽那样戳,不露馅了吗。

法里斯拧着眉毛专注地看着南渠的手,他学习能力的确很强,比如出去跟别的雄狮一交流,就知道发情了要往人的身上找洞钻。学用筷子也一样,但他的吃法却很奇怪,学了好一会儿才纠正过来。

饭后,老爸老妈打算先走了,南渠的公寓就这么点地儿,四个人坐沙发都嫌挤,走前南爸爸对南渠说,“对了,调整好了就回来工作吧,爸爸老了,没前几年那么有力了,医院还要交到你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