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坊”古已有之,并非东溟城新创。
江南的商人到京师做生意,携带大量金银财物上路,多有不便,为此商户通常在官办的柜坊存入钱款,领取一张“飞钱”,到京师的柜坊兑换,按金额大小时日长短付一笔租金,便能提取数量相当的钱款。“飞钱”等同于提钱的凭证,注明存入地点和数量,留有暗记,无法伪造,不论何人来提取钱款,只认“飞钱”不认人。
东溟城的“柜坊”只此一处,仅限本地存取鱼眼石,并且在此基础上涵盖了“质库”通兑的功能,质库仅剩下押当一项业务。
修士多有储物袋,再多的鱼眼石也随身携带,乍一看,“柜坊”的设立可有可无,纯属鸡肋,但存取和通兑本身并非重点,重点在于“柜坊”开出的“飞钱”,也就是所谓的凭证。
东溟城的“飞钱”共有两种,一种可兑换一枚“单眼”,称为“一分”,一种可兑换十枚“单眼”,称为“一角”,二者皆为纸钱,形制不同,前者绑以“团缚”,后者绑以“龟甲缚”,并加持了某种诡异的法术,绳纸相合,光洁如一,不可分割。
通常“柜坊”开出的“飞钱”数额巨大,本身不进入流通,不能替代货币,但在东溟城,“飞钱”可以在肆廛、质库、赌坊、青楼等地代替鱼眼石足额使用,更为关键的是,在“柜坊”存入鱼眼石,十枚单眼可换取一张“一角”和一张“一分”,且无须支付租金,而凭“飞钱”兑换鱼眼石,则须按数量支付租金,每张“一角”只可提取九枚单眼。
由此造成的结果是,修士纷纷把手头的鱼眼石换成“飞钱”使用,而不再凭“飞钱”兑换鱼眼石。
“柜坊”由明暗两股势力把持,明面上执掌“柜坊”的是昆仑嫡系五行宗,暗地里为“柜坊”提供“飞钱”的是神秘莫测的鬼王,听命于魏十七。五行宗宗主褚戈清楚魏十七的用意,心照不宣,遣心腹之人入驻东溟城,不显山露水,甘受成厚管辖,毫不逾规。
从鱼眼石到纸\币,魏十七轻轻推了一把,就此撒手不管,放任自流,以观后效。
将“飞钱”命名为“角”和“分”是刻意为之,想到有人叫价几角几分,有人还价几角几分,满足了他恶趣味。随着“飞钱”的流通,他还打算陆续推出“五分”、“五角”、“一元”、“五元”等不同面值的飞钱,完备东溟城的纸\币体系。
阮静从始至终都参与其中,魏十七也不瞒她,有问必答,一开始她还没意识到“飞钱”的价值,及至鱼眼石完全被“飞钱”所替代,彻底退出流通领域,她才在魏十七的提示下,留意到其中的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