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页

两队的中锋在中圈完成跳球,丹皮尔已经跳地够矮的了,迪瓦茨跳地比他还矮。

之前国王队都是韦伯跳球,今天看样子是迪瓦茨特别要求要和丹皮尔k一下,而神奇的是,他居然还赢了。

国王队收获第一波进攻球权。

贾森威廉姆斯的运球很轻巧,篮球在的指尖宛如有了灵性,可以轻松地完成各种运球动作。

这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小伙子。

从小贾森威廉姆斯就是一个控球出色的小伙子,说起他的大学经历,也是一段传奇。

最初威廉姆斯选择加入普罗维登斯大学,后来由于他喜欢的球队教练里克·巴恩斯离开了,所以威廉姆斯又转到马绍尔大学,在这里他遇到了良师比利-多诺万,后来多诺万也离开了马绍尔大学,不是说好了大学主教练工作比较稳定吗,一干就是几十年,怎么他来的学校,教练都走了

因为威廉姆斯追随自己的主教练,后来他跟着多诺万一起去了佛罗里达大学,成为了首发控卫,场均可以得到171分和67次助攻。

这一年他已经是大四球员,应该要参加选秀大会了,本来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结果场外事件又影响了他,他吸了一些不该吸的东西,此后被学校出名,连最后20场比赛也没打,然后以一个并不光彩的形象参加了选秀大会。

这职业生涯前的经历,妥妥的就是男主角的最佳模板,要不是最后一项实在太过分,高低给他整两句。

约翰斯塔克斯是第一次和贾森威廉姆斯对位。

这个大龄新秀的运球很娴熟,目光始终盯着前方,也不和他对视。

做动作的时候,并不是很夸张,感觉也是比较平平无奇的新秀嘛!

真思考这家伙怎么就成了首轮第七顺位球员球员时,贾森威廉姆斯突然突破了!

正面强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