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他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展开了他的饕餮之旅,黄花鱼鲜掉眉毛,麻婆豆腐麻辣鲜香,土豆丝爽脆开胃……
总之六道菜,让第一次做客的周南吃了个干干净净,他这么给面子,向和平不仅不觉的失礼,反而对这个爽气的小伙子更有好感。
周南离开向家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送走周南,向和平依旧对他赞叹不已,
“这小伙子可真不错,仗义助人又不邀功,为人也爽快。看年龄也就比你大个两三岁……”
向晚收拾着碗筷,有些哭笑不得:“爸,你到底想说什么呀?”
向和平张张口,觑着女儿那一大片紫红的胎记,心中一暗,又没了声音。
晚晚要是脸上没有那一块胎记该有多好!向和平哀叹。
“晚晚,爸爸问你,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这么多菜的?”他突然问。
向晚一边洗碗,一边自然无比的说:“爸,电视上有个美食节目,我跟电视上学的呀。”
“电视上?”
“是啊。其实做菜本来也没多难呀,何况,您做菜就不错,我继承了您的天赋也说不定。”向晚俏皮的说。
“你还会做黄鳝?”向和平还是疑惑,在他的印象里,向晚应该都没见过黄鳝。
“没做过,不过看节目教的,挺简单的。”
“黄鳝可不好买。”向和平嘀咕了一句,终于信了向晚的话。
看来,他这个女儿也是很聪明伶俐的嘛,从前张兰只知道打压她,把她的信心都击垮了。以后,他还得多鼓励她,让她自信起来才行。
向和平却不知道,向晚今晚这么卖力做菜,却有她的小心思。
她固然想感谢周南,但向晚也看出来了,周南是叶千川的跟班,她围魏救赵,总不会错的。至少效果嘛,只能以观后效了。
收拾好一切,向晚才小心的打开锁,将那套新课本拿出来,小心的翻开,闻着扑面而来的油墨香气,向晚内心被一种叫美好的东西充盈着。
她坐在那里温书,而周南也回到了叶千川的住处。
“让你送个书而已,这么晚才回来?”
叶千川住的是公司之前盖的打算作商务招待的三层别墅,此时,才洗漱完的他,穿着一套浅米色的棉质睡衣,正端着咖啡打算去书房。
本来叶千川是一个人住的,可周南估计是受了他爸那个刑警大队长的指使,非要缠着他跟他学破案,还甘愿给他当小弟,任他驱使,就连晚上也直接住到了他一楼的客房。
叶千川无所谓,反正他的房子够大,房间够多,多他一个不多。
“还不是你,学雷锋做好事偏偏不留名,小丫头的爸爸把我当成了她的救命恩人,非要留我在那里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