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她此时衣衫不整的待在他的办公室里,门一开,他解释都解释不清。

马校长感觉他栽了,栽在一个十六岁的高中生手里。

向晴晴冷冰冰的目光像冻结了似的,没有半点要融化的意思。

“向晴晴,你先把衣服穿上。”半天,马校长缓过那口气,推推眼镜,严厉的说。

向晴晴看着他,只是浅浅的笑,却不动。

“不要脸!简直不要脸!”马校长又骂了一句,最后一咬牙,一跺脚。

“你不穿上衣服,就打算这么回去上课?”

他答应了,同时在心底叹息一声。

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丢人的时刻,竟然被一个高中生碰瓷了。

向晴晴是昂首挺胸的离开马校长办公室的,衣衫完整,姿态高傲,好像此前发生的根本不存在一样。

*

向晚等了多日,终于在附中门口那道街的尽头等到了一家出兑的店面。

那家店紧临早市,又是去附中和一中的必经之路,做餐馆卖学生餐最合适了。

向晚一放学就联系了店主,通过一番交涉,最后把年租金谈到了一年一万。

她之前看过不少店面,虽然租金比这家稍微便宜一些,但地理位置却没这家的好。向晚观察了下,这家店可以兼做学生和早市的生意,算得上这一片的黄金位置了,而且离她就读的学校近,她中午和晚上还可以过来帮忙。

一年一万,为了避免店主涨价,向晚最少要交三到五年的钱,也就是说她需要至少五万块钱。

可她和她爸手里的钱,加上她卖烤冷面的钱,满打满算也就一万,还差了三四万,这还不算她开餐馆的钱。

尽管差的不少,向晚还是当即应下了店主,并从王健那里支了一千块钱,交了订金。

接下来便是筹钱了,店主给了她十天时间。

周五下午,因为有其它学校的考生占用附中的教室做考场,向晚放了半天假。

才进门,就听到爸爸在电话里和张兰争吵。

“张兰,你讲不讲道理,晴晴上学需要用钱,晚晚就不需要?我不管,婚要离,钱你也得给我留下至少一半。当初说好的,攒着这笔钱将来给两个孩子上学用……”

“什么……那笔钱不在了?你花了?张兰,你糊弄鬼呢吗?知道要离婚了,就赶紧把钱取出去。向晚也是你女儿,你这么做亏不亏心啊……喂?喂?喂!”

向和平气极败坏的挂了电话。

太过份了!张兰竟然不承认那笔钱的存在,说是他记错了,钱早就花了。

当他傻的吗?三个月前,向晚刚刚退学的时候,张兰还曾经跟他商量过,说想用那笔钱给向晴晴买架钢琴,还说反正向晚以后也不上学了,可以集全家之力供向晴晴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