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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昨天做了一件让我很感动的事情,我觉得还是再看看。”

“干啥了?”

“他把我的名字纹在身上了。”

杜思谦似乎很高兴。

“在手臂内侧,我的英文名字,我本打算说分手的,还没说出口呢他就给我看他的手臂,我突然觉得吧,他很重视我。要知道纹身是一辈子洗不掉的,就算是分手了我还在他身上啊。”

腾飞眼睛一亮,咦?还可以这样啊。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让你保持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再也不用担心和你断了联系,一辈子在一起。

其实是扯呢,烟到肺里只会变成尼古丁,有伤身体呀。

可以把他的名字纹在身上呀。

哪怕上了年纪皮松肉塌,章了老年斑,他的名字还在身上啊。

这就是晚期中二少年的想法呀。

“哎,这个好玩,我也试试去。”

“干脆现在就去啊,走吧,我也没什么事儿。”

说着俩人一块走了,找了一圈,找到一个纹身馆,正好看见一美女纹身师傅给一个膀大腰圆的大老爷们纹青龙。

这都流行多少年了,他纹熊猫那时候就流行青龙白虎的,这都不新鲜了。

“现在流行立体雕刻。”

纹身店的一个甜美小妹介绍,指着墙上的纹身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