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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弥的眼睛,是最合适的。

那个时候,她还是一个不能睁眼的婴儿,发育弱的很。

医者强挖强换,换上新眼睛好几天后,尔弥都还不能适应, 啼哭不已,撕心裂肺。

尔弥的母亲听见女儿的啼哭,一声声仿佛剜心刺骨,终于忍不住,偷偷带着她从伯爵买的小院里逃了出来。

而后和霍星朝的父亲结婚,而后家里又遭遇剧变。

她身子羸弱,缠绵病榻,根本不能给家里带来任何收益,反而每日要吃的药还得费不少钱。

所以霍星朝从十二岁起,就出城杀异族。低阶异族死后,身体会化作琥核,一颗琥核能卖一百蒂亚币,霍星朝一个月能有五个休息日,最开始的时候,不仅杀不了异族,反而还会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但是到现在,他一个休息日,基本上可以拿到几十颗低阶琥核。有时候运气好,还能杀掉高阶异族。

当然,高阶异族的琥核他不会卖,他炖汤给尔弥吃。

尔弥从小到大,可以说都是霍星朝养大的。哥哥对于她来说,就是另一个父亲。

哥哥会为她扎漂亮的发辫,会教她认字,会给哄她睡觉。

每次从学校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有时候是亮晶晶的糖果,有时候是漂亮的小裙子。

童年的时光,对于尔弥来说,是最幸福的。

只是后来,她长大了一点儿,没有医师的调养,嫡姐的眼睛越来越不适应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特别特别疼。

终于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陌生人,他们说,自己有个姐姐,需要她的几滴血来护眼。

母亲挡在他们面前,但是没有用,他们仍然冲了进来,把长长的针扎进胸口,抽走了一管子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