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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抱着他,眼泪里满是伤痛。

从那时候起,霍星朝就知道,哦, 原来, 母后不希望自己死, 他还是得活着。

他其实心里明白的很,死亡未必有那么可怖。人们害怕死亡,其实害怕的不是死亡本事,而是一种未知性和别离。

就像霍星星发现霍朝朝陡然消失时那种空落落的别离。

霍星星是有点恨霍朝朝的。

因为他把林菀逼入了佛堂, 留给自己一个烫手山芋, 他舍不得,便让自己来做那个刽子手。

何其残忍。

但是霍星星又觉得有些寂寥。

霍朝朝消失时,他其实半分感觉都没有,不疼也不痛,只是有一种空落落的寂寥,此后每一次回忆起, 都会觉得冷。

剜肉剥骨一般的冷。

他知道,其实认真算起来,是自己对不起霍朝朝。

幼时那段黑暗的经历,他已经记不太清晰。那些肮脏的,阴暗的,难堪的回忆,都被他丢给了霍朝朝。

他们本来是同一个人,但是又被自己硬生生剥离开,把自己难以承受的痛苦与绝望,偷偷都丢到另一个灵魂上,自己得以遗忘,可以喘息,对方却无时不刻不处于难熬的噩梦之中。

是他自私。

这么多年,他们同骨同血,好似一个人,却又不像一个人,相伴着度过十几载,是比双胞胎还要亲密的关系。

在霍星星心里,倘若人真的要分个先后,那么最重要的那一个一定是霍朝朝。

接着是母后。

最后才是林菀。

他恨霍朝朝,爱却又抵消了大半的恨。

就像母后,倘若是母后在他离家时把林菀逼入佛堂,他会恨母后,但爱也会抵消那大半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