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总之,在李峰的真(直)挚(白)劝(诱)说(惑)下!
十几位过来面试的帅哥靓仔们,有一半以上都当场签下了演艺条约,将自己接下来三十年的演艺生涯都卖给了李峰!
其中,条约包括但不限于每年六部以上电影拍摄计划,电影片酬最低十万起步!
甲方有权削减拍戏预算!
但甲方剧组选定后,乙方如果想不拍戏的话,就要按影视成品损失赔偿!
赔偿价格也不贵,虽然合约上没有具体明说,但算下来,其实一部戏也就是赔原定片酬的三十到六十倍而已……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合约上,有最重要的一句合同常用语:“本合约一切解释权归于甲方(也就是元德影视)所有!”
有了这个条款,
至于剩下的那一半没签约的帅哥靓仔,虽然表面上为了自尊拒绝了,但看起来也有几分蠢蠢欲动。
想来他们只要遇到些小麻烦,就会主动哭着喊着跑过来求李峰签他们了!
当然,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李峰要让人去搞他们一下,只是说了下现实情况而已。
反正这年头世道这么乱,根本就不用李峰出力,他们自然就会倒霉了!
随后的发展也不出李峰所料!
在之后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大部分当天没签约的帅哥靓仔,都主动哭着喊着跑来桌球馆这边,强烈清理李峰签下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