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原地许久都没动,展之行终于抬起头来,发现前面堵车,他看了眼时间离三点还差二十分钟,他实在不确定‘七爷’是不是会等他。

于是,他想了想决定下车,走过堵车的路段再打车,不过经过这一耽搁,他到夭食斋的时间还是晚了几分钟。

这个时间还没有开始营业,里面几乎看不到人。展之行走进前台,发现坐在那里的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他看了眼周围没有看到其他人,心想小说里高人都是不按常理出牌的,于是他试探地问小女孩。

“东方日出万里红。”

小女孩瞪着展之行看了半晌,然后跳下椅子大叫起来。

“爸爸,这里有个怪叔叔!”

展之行嘴角一抽,从里面立即跑出来一个臂出腰圆的男人,手里拎了一个陶瓷的花瓶。

“豆豆,怪叔叔在哪里?”

小女孩对着展之行一指,男人朝展之行看过来,狠狠地瞪着展之行,然后继续问小女孩。

“他对你做了什么?”

“他说了很奇怪的话!”

展之行也觉得那句暗号念出来是很奇怪,可这个奇怪从小女孩嘴里出来,就成了另一层意思,男人立即朝他冲上来,要打他。

在男人快砸到他的时候,他抬手一挡,脱口而出说了一句。

“东方日出万里红!”

男人的动作立即顿下来,展之行不由地心想难道这是‘七爷’?可是男人愣了片刻,骂了一声。

“神经病!”

展之行觉得他是中了邪才对什么接头暗号,不说别人认为他是神经病,连他自己也觉得有病。可是现在无论他怎么解释,都显得像是狡辩,于是打算就此为止,但就在他转身要退出去时,男人却拦住他。

“等等,我们到警察局去说!”

展之行从来没想过自己会以‘怪叔叔’这种身份去警局,他打量了男人一番,终于说道:“你是这里的员工?”

男人点了下头,展之行朝他靠近了一步,虽然体型上不占优势,但气势他丝毫不输地开口。

“首先,我并没有做过你臆想的任何事,你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做过你所臆想的事,仅凭你的个人臆想做为报警的基础,是对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侵犯,我可以以诽谤罪起诉你。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人刚刚凶狠的眼睛弱下来,变成了茫然不定,他不信地瞪着展之行,手里的花瓶仍举在半空,砸不下也放不下。

展之行接着说:“其次,如果你愿意听我解释,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你们老板的朋友,我是来找人的。当然,吓到了你女儿我很抱歉,我并没有什么和小朋友相处的经验,这一点我可以向你和小朋友道歉。”

男人终于把手里的花瓶放下来,打量起展之行,突然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