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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疑惑,路德刷起了论坛。

不看不知道,火雁和蜜拉竟然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

这也太快了吧,让火雁去餐厅帮忙才过去几天啊,就发展处了这么多拥趸?

这讨论强度,迫使论坛的管理们把精灵骑士主题餐厅的讨论帖又发了一个专楼,不过这次是用来讨论蜜拉和火雁。

蜜拉的粉丝和火雁的粉丝在帖子里战成一团,帖子的前半段都是要分个高下的言论。

“蜜拉身材更好,真想知道她是怎么保持下来的。”

“火雁的也不赖好吗?”

“我觉得蜜拉的声音好听一些。”

“理性一些,难道你们不觉得火雁的声音更有魅力吗?”

诸如此类争论层出不穷。

结果也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为什么不可以都喜欢呢?”

“对哦,我们可以两个人都喜欢啊。”

“这也可以?”

“为什么不行?蜜拉很棒,火雁也不错,那我们为什么要争呢?”

被引出了思维盲区的众人一下子就开始创作二人的同人作品,风向转变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写小说的贴上了自己的雄文。

画漫画的丢出了自己引以为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