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骁那一脚就是冲着要废了人去的,要不是因为大婚不宜杀人,那人不会留着一口气到今天才死。
“把人送到城门去,画像也贴出去,让全城人都认一认,就他这易容水平,应该还是有人能认出来的。”
赤明旭顿了顿,微微抬头,有些迟疑地问:“今日就办吗?”
寇骁嘴角轻轻一扯,挑眉问道:“难道还留着他的尸体过年吗?这天气,再过几天尸体就烂了吧?”
赤明旭“哦”了一声,彻底没问题了,他原本只是担心这是王爷和将军新婚,挂个尸体到城门肯定有些碍眼的。
“还有,派个信差去给赵刚传个话,让他三天内回来,否则就不用回来了。”
如果不是这场景特殊,底下的人肯定要发出猪笑声了,赵刚也是惨,以为自己完美地避开了寇将军尴尬的婚礼,结果却是避开了寇将军的婚礼,不知道他得知这个消息后会不会呕的吐血。
寇骁站在高台上俯视着校场上的两万余将士,想想三年前,这里只站着区区几千人,他却一点不觉得少,也敢带着几千将士与敌人搏命,能活到今天的都是经历过九死一生的战士。
但如今寇家军人数多了五倍不止,他却觉得远远不够用,一来是局势转变,他们的敌人从匪患海贼变成了全天下,二来是这些新兵还是太稚嫩了,不是说他们水平不够,他们操练至今,无论单兵作战能力还是团队协作能力都不错,他们缺的实战,没有经历过殊死搏斗,没有从鬼门关走一遭,他们永远缺了一股气。
“我看你们是日子过的太舒坦了。”寇骁突然说了一句。
他今天穿着大红锦衣,头发束冠,腰缠锦带,脚踩新靴,从头到脚都像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与这军营格格不入。
若说舒坦,寇骁这两年的日子也是舒坦的,有个有钱的伴侣兼上司,替他方方面面想的周到,他能做的只是练兵、抗敌,似乎都忘了当初是怎么走过来的。
他扯下身上的锦衣,丢掉头上的玉冠,当着众将士的面换上他平日训练时穿的旧铠甲,长枪上手,朝天一指,“众将士听令!”
“吼!”士气震天。
“带上三日的干粮,随本将军出征!”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要去哪出征,也没人开口问,昨天发生的事就像一个耳光拍的他们满脸通红,连喜酒都没喝尽兴,回军营就自发地站到这里来了。
他们站了一夜,也想了一夜,哪怕看到身边有人站晕了也没退缩,这是他们该得的惩罚,哪怕每人承受几十军棍也是应该的。
只要一想到昨天那把匕首离顺王仅有一寸的距离,如果昨天王爷迎娶的人不是寇将军,如果寇将军不是骑着马与王爷并肩而行,那一匕首他肯定是躲不开的,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寇骁这个决定做的突然,他在带着人离开军营时甚至还没想好目标,只来得及派个人去通知李煦一声,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