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远也知道等自己一走Harlan肯定诈尸开启他美妙的夜生活,很想把他打晕然后在脸上画只王八再走。

但顾念队友情,还是暂且忍住了。

跟队长还有另外几个不想在外面玩的队友打车回酒店,到酒店前台刚说了弄丢房卡的事,前台小姑娘就神秘一笑,问道:“请问先生贵姓?房间号?”

“时远,503。”

前台于是拿出一张房卡,道:“您朋友刚才送来的,还留了字条。”

时远接过来,果然看见自己的房卡背面贴着张便签,上面字迹隽秀,笔锋有力。

“给时远(良民?)。”

“留什么了?我看看?”

队长凑上来,时远忙一把扯下字条,问笑眯眯的前台姑娘:“他什么时候来的?除了这个没留别的信息?有没有电话之类的?”

小姑娘的笑容更加深邃,想了想道:“才刚走呢,大约就是你们进来的时候,他刚出去,你们没碰到?电话什么的都没留……”

时远没听完匆匆忙忙追出去,追到停车场转了一圈,足足找了十分钟,最后一无所获。

大约这就是命运?

差点擦肩而过还把人放跑了。

时远垂头丧气,现在他不仅欠他钱,还欠他人情。

关键还找不着这个人。

他反复捏着纸条,总觉得那句良民后面的问号带着某种挑衅。

后来时远给手机充上电,开机后不死心地继续试号码,大多是空号,能打通的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此时已经十一点,再打下去怕是要挨骂。

从小被教育信守承诺的时远皱着眉头躺在床上发愁。

队长却又来了,拎着包宵夜。

时远笑道:“什么时候订的外卖啊?队长这是给我开小灶来了?”

孔骞道:“还不是担心你,刚才在饭店都没怎么吃。我都快成你半个爹了。”

时远道:“一顿宵夜就想占我便宜啊。”

“你可有点良心,你问问你自己就只有一顿宵夜吗?”

时远歪着头不说话了,一向冷冰冰的眉眼有些软化。队长孔骞比他大了快十岁,小女儿不久前都出生了,时远是他拉进俱乐部里来的,拉了人总要负起责任,于是时远的衣食住行孔骞样样操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