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远也知道等自己一走Harlan肯定诈尸开启他美妙的夜生活,很想把他打晕然后在脸上画只王八再走。
但顾念队友情,还是暂且忍住了。
跟队长还有另外几个不想在外面玩的队友打车回酒店,到酒店前台刚说了弄丢房卡的事,前台小姑娘就神秘一笑,问道:“请问先生贵姓?房间号?”
“时远,503。”
前台于是拿出一张房卡,道:“您朋友刚才送来的,还留了字条。”
时远接过来,果然看见自己的房卡背面贴着张便签,上面字迹隽秀,笔锋有力。
“给时远(良民?)。”
“留什么了?我看看?”
队长凑上来,时远忙一把扯下字条,问笑眯眯的前台姑娘:“他什么时候来的?除了这个没留别的信息?有没有电话之类的?”
小姑娘的笑容更加深邃,想了想道:“才刚走呢,大约就是你们进来的时候,他刚出去,你们没碰到?电话什么的都没留……”
时远没听完匆匆忙忙追出去,追到停车场转了一圈,足足找了十分钟,最后一无所获。
大约这就是命运?
差点擦肩而过还把人放跑了。
时远垂头丧气,现在他不仅欠他钱,还欠他人情。
关键还找不着这个人。
他反复捏着纸条,总觉得那句良民后面的问号带着某种挑衅。
后来时远给手机充上电,开机后不死心地继续试号码,大多是空号,能打通的都不是他要找的人。
此时已经十一点,再打下去怕是要挨骂。
从小被教育信守承诺的时远皱着眉头躺在床上发愁。
队长却又来了,拎着包宵夜。
时远笑道:“什么时候订的外卖啊?队长这是给我开小灶来了?”
孔骞道:“还不是担心你,刚才在饭店都没怎么吃。我都快成你半个爹了。”
时远道:“一顿宵夜就想占我便宜啊。”
“你可有点良心,你问问你自己就只有一顿宵夜吗?”
时远歪着头不说话了,一向冷冰冰的眉眼有些软化。队长孔骞比他大了快十岁,小女儿不久前都出生了,时远是他拉进俱乐部里来的,拉了人总要负起责任,于是时远的衣食住行孔骞样样操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