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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迪·蒙克穿着一身平民装扮的破布短衣,朝着四周张望的一会儿,确定了四周没有其他人在窥探,这才一闪身,进入到街道边上的一个极不起眼的小酒馆中。

“尤塞夫!给我拿一杯麦酒!还有,不要老是拿那种劣等货来搪塞我!”

看着酒馆里没人,弗雷迪·蒙克干脆地摘下了脑袋上的旧毡帽,气喘吁吁地说道。

酒馆内部的装潢很是简陋,与城市之中的其他小酒馆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个简陋的木制吧台,后面是脏兮兮的橱柜,里面放着好些已经拆开的劣酒,颜色颇为浑浊。

空间不大,几张做工十分粗糙的长木桌上还沾染着好些的污渍。

就连一旁的凳子,也都是歪歪扭扭站不稳的样子,有的缺了根腿,有个有的只有只有半块椅背。

像这样的地方,贵族们多看一眼多觉得玷污自己的双眸,甚至寻常的商人和佣兵也不回来,也唯有居住在附近的平民,偶尔会来这里买一点儿最劣质的麦酒。

“打探的怎么样了?外面什么情况?”

酒馆的老板尤塞夫打开橱柜,拿了一瓶喝了一半的酒,给来客倒上了满满一杯,说道:“这座城已经被围起来了,只剩这种,爱喝不喝。”

弗雷迪·蒙克倒也不挑剔,举起杯子一饮而下,这才道:“看样子就不是什么好酒,喝起来也味道怪怪的,果真还是伏特加适合我。”

“瞧你那德行……这地方可没那种好东西。”

“城里面乱得很,物价暴涨了好几倍,匹兹曼倒的确弄到了不少粮食,但他可用的士兵却是太少了。”

一杯酒下肚,弗雷迪·蒙克总算是正色道。

“你觉得匹兹曼能坚持多久?”

“乐观估计的话……大概一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