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格里沙漠,春季狂风肆虐,体重轻的人走在外头很容易就会被大风卷走。生活在塔木格里沙漠边缘村落的人们为了出行,通常不得不把自己绑在骆驼身上。
那是秦牧和胡云笙第一次进沙漠,没找到沙漠兰花,还遇到了暴风,狼狈不堪地回到村子,在向导家门口捡到一个土人,是林辰锐。
秦牧和阿笙把人带到向导家,照顾了两天一.夜,才把人救醒。
有秦家军的前因,秦牧十分不喜林辰锐。在林辰锐醒后,便不再进里屋,是阿笙忙前忙后地照顾那个人。
林辰锐贯会花言巧语,哄得阿笙很高兴。秦牧还记得,阿笙说:“林大哥让人感觉很亲近。”
阿笙理解他的愤恨和痛苦,不会和他说太多关于林辰锐的事情。不过如今细想起来,秦牧突然发现,林辰锐似乎也非常喜欢吃糖。
向导的妻子是个有些胖的中年女人,在他们多付了一倍的价钱后,对新来的病号也就不再排斥,甚至还会帮忙清洗林辰锐满是沙土的衣服。
那日秦牧从外面回来,不小心撞到了那个女人,在女人抱着的一堆衣服里滚出来一个瓶子。秦牧帮忙捡起来的时候,那个女人说了什么,秦牧不记得了。和糖有关,似乎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人随身携带一罐糖霜。
姓林,无父无母,八岁被当今皇帝燕响收养,爱吃糖。几乎一切都能对上,除了他没有翅膀。
也就是四年后这场莫名其妙的相遇,才会导致后面那么多事情的发生,戈沙、小雀甚至是我和阿笙。如果总要有人去死,那么不论你是不是阿笙的哥哥,再遇见的时候我都不会让你再有这个机会。
洞外,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太阳照在脸上感觉脸烧得疼。
胡云笙把自己缩成一团,脸埋在胳膊里,热乎乎地睡个午觉。
“塔木格里、川蜀、沧海距离都比较远,最近的是雁北关,”狼王突然开口,“你准备什么时候去找翅骨?”
“不急。”胡云笙的声音隔着胳膊,显得闷闷的,“那群人都那么努力把骨头送到雁北关,交给他们的大人了,总不会再拿那截骨头喂狗吧?就让他们先帮我保存着。再等等,等秦牧和戈沙的伤都好了,再去找也不迟。”
“真的不急?”狼王声音依旧懒洋洋的,细听之下甚至带着二分打趣。
“爹爹你真的很讨厌。”胡云笙愤愤抬头,“那我总不能拖着个残废去要骨头吧?”
狼王补充道:“是两个残废。”
“一个。”胡云笙强调,“戈沙扔给你奶娃娃,秦牧跟我去就行了。”
狼王:“哈哈哈哈,那就等他好吧,我已经让你三叔找药草去了。”
“嗯哼,这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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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笙父母花费多年时间建造的房子,不是两个半残废一个下午就能打扫干净的。他们打扫了整整四天,秦牧原计划是打扫完屋子休息一天,就前往雁北关。
林辰锐巡视雁北的目的已经达到,处理完后续必定会赶回京城。若是让他把骨头带走了,下次再想找到骨头不知道要过去多久。
胡云笙不准秦牧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