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鲍伯打了一记响指,“非常抱歉,尊敬的客人,是我错误估计了你们的购买力。”

说完,鲍伯又带着约翰转了一个圈,来到一片马场最角落的地方。

虽然最偏远,不过这间马厩却是约翰见过的最大的一个,它的空间至少有普通马厩的三四倍大,里面正在啃食青草的马,身材也十分挺拔,都快赶上专门用来耕种的夏尔马了。

“如三位所见,这匹马是我们这最贵、跑的最快的一匹马……”鲍伯兴冲冲介绍道,“我给它取名叫做“多格”,品种我们也不太清楚。不过它的父亲是来自华夏国的一匹汗血宝马。

至于它父亲究竟什么品种,以及它的母亲的相关信息,恕我们也无法给出准确答案。不过它真的很快,你们可以试一试。”

“好,那就试一试……”约翰点点头,装作满意的摸着下巴,“这匹马光是看起来就要比刚才我们见到的那匹阿拉伯马好,现在就等实际看看效果了——嘿,哈维尔!”

约翰本来还想装几句逼,哪想刚刚说到兴头上,哈维尔就趁着鲍伯不注意,来到后面对着他的脖颈来了一击手刀。

“我们这次不是来玩的,约翰……”哈维尔甩去手上的血迹,“还是让我们赶快按照达奇老大的嘱托行事吧。”

达奇点头,“这里到处都是布鲁斯韦特家族的人,况且地上这个人也随时有可能会醒,我们必须赶紧骑马离开。”

杀该杀的人,救该救的人(标准由达奇自己决定),一直是达奇不变的人生信条,即便把眼前这个人杀了,更容易减少被发现得风险,不过想到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达奇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一念头。

他朝着汗血宝马招了招手,笑道,“嘿……放轻松,good-boy。”

马名义上是约翰想要“花钱买”,但这只是一个计谋,现在计谋已经实施的差不多,后续当然不用按照剧本来了。

——达奇对这匹马能跑多快,非常感兴趣。

而他至少已经过了二十几年马背上的生活,对马这种动物甚至比自己的亲人还亲,经过一顿施展后,马终于也完全放松心中的警惕,主动走出马厩。

“好,就让我来试试你的厉害把。”达奇喜滋滋的拍了拍马,纵身一跃跳到马背上。

哈维尔笑着问道,“达奇,感觉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