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何必和钱过不去?

刘韶仪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好不容易见到了男朋友,想不分开的念头就止不住:“知道啦。我和你说,随城真的不错,经济好,年轻人在这里也比在南云的机会要更多。你过来这边肯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们俩这几年一起努努力,到时候就可以买房子定居下来。”

正在两人勾勒美好未来蓝图的时候,他们点的炒饭和炒粉上来了。

“菌子就是这个香味。”金嘉猛吸了一口,有点陶醉:“这闻上去倒和南云本地的差不多。”

而且老板还挺舍得放料的。黑色的

是牛肝菌丁,红色的是火腿丁,而绿色的是青豆, 米饭浸润着油脂,粒粒分明,看上去就赏心悦目。

“用得还是黑牛肝菌,讲究。”他夸了一句。

“有什么讲究吗?”刘韶仪问。

“黑牛肝最贵,而且香味也最浓郁。”金嘉吃了一口炒粉:“好吃!”

刘韶仪骄傲得像是自己炒的:“好吃吧?”

金嘉伸出大拇指:“难怪你每天和我念叨。”

他瞟了一眼女朋友面前的牛肝菌炒饭,夹了一筷子:“我来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即使是炒粉好吃,他对这份牛肝菌炒饭也没抱太大的期待。作为在野生菌产地长大的人,他对这个从小吃到大的东西无比挑剔。只有在当地,新鲜采摘,才是最美味,这简直是流淌在血液里的真理。因此,只要这份炒饭能达到七十分,金嘉就认为已经是极好了。

只是没想到,一入口,他顿时发出了一句来自于灵魂的:“卧槽!”

何止是七十分!如果满分是一百分,他都想给它打一百一十分!

首先,牛肝菌非常非常的新鲜,他甚至觉得和在老家吃过的下山菌有得一拼,风味完全没有损耗,在嘴里越嚼越香,馥郁悠长,没有任何一丝丝腐败的气息;然后,它的品质非常的好,肥厚爽滑,老板用的应该都是每一朵牛肝菌中最好的部位,没有用边角余料,吃得非常的爽。

老板的翻炒极为到位,每一粒米饭都沾染上了牛肝菌的浓香,每一口吃到嘴中都是享受。

忍不住想要再吃一口,刚想下筷子的瞬间,就发现桌面已经空了。定睛一看,他的亲亲女朋友已经把那盘炒饭给移到了另一边,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好吃吗?”

“好吃。”金嘉老老实实的回答。

“比你在家吃到的更好吗?”

金嘉想起自己之前点单的时候放出的豪言,有点怂:“……是要好吃那么一丁点儿。”

“那你要不要跟我姓?刘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