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绕开了他这个案件的最初负责人,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毕竟术业有专攻嘛!
比如在一些仇杀案子中,牵扯到了某些经济纠纷,他们刑警队就不如商业调查组来得好用。
再比如同时调查杀人案和商业纠纷,以他们刑警队的人手可能不够、需要随同协助等诸如此类的原因。
如果是源自于这样的因素,局长将这个案子交给别人去做,刑警队长也无话可说。
但眼前这个案子不是啊!
那‘九眼天珠’的丢失,可归属于抢劫案,而且是大件财物抢劫案!
这明显是属于他们刑警队的管辖范围。
再加上‘秦放之死’这个案子,他们已经基本完结了,剩下的就只剩下定案、结案等问题,他们有的是人手去追那丢失的‘九眼天珠’,根本就不需要随同协助。
案子本就是他们的。
他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去调查。
在这样的情况下,局长却依旧开口说要将这个案子交给别人,这显然存在极大的问题!
刑警队长心中思索着,究竟是谁让局长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还没等他想出来。
一名警察快步跑了进来。
“局长,他们来了。”
“哦?快请进来!不,还是我亲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