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因为作为主要装备者的毛子家一方,对着本方大量装备的这种武器,可以说是嫌弃的那叫一个厉害。

主要是非常的不可靠,动不动就会出现卡壳、枪口火焰太大、射击精度不高等众多的原因。

很多毛子士兵宁可使用开一枪后,需要拉一下枪栓后才能继续开火的莫辛纳甘步枪,也不愿意使用这种射速更高、火力更猛的半自动步枪。

反而,德棍一方在战争中,从毛子的手里大量缴获了这种武器后,却是非常的喜欢。

甚至为了更好的利用这一种毛子的武器,他们还将其取了一个sig的新编号,统一进行这种枪支的管理和发放。

其中能得到svt-40半自动步枪的人物,一般都还是精锐部队中的老兵了。

一支同样的枪、在不同的人员手里,居然是出现了这样大、两极分化一般的评价,其实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多么复杂。

基于毛子家兵员素质不高的原因,傻大黑粗、皮实耐用的装备,才符合他们的胃口。

像是svt-40半自动步枪,这种因为零件太多、结构过于精密,日常需要精心保养的武器,对他们而言真心不是什么好武器。

若是使用者,换成了个人文化素质更高的德棍士兵来说,以上的保养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

自然而然的,使用起来就能发挥出更好的效果来。

而在用着这一支算是加强版的svt-40步枪,精准的干掉了那一个德棍机枪组的主射手后。

都不用夜雨她亲自的冲出去救人,一个大兵已经是冲出去,将德州佬给抢救了回来。

见状之下,夜雨又将右眼看向了6倍瞄准镜,准备将德棍一方那一个打算补上来副射手继续干掉。

可惜的是,夜雨这样的一个做法,不但是没有得到他们战队指挥官的表扬。

反而在20多米之外的位置上,手里端着一支汤姆森冲锋枪,躲在了某个遮蔽物后的胡彪看到了这一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