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烈给黎景顺毛,说:“被拎了一路,你的毛都乱了,我给你理理。”
黎景一听,马上不动弹了,任由敖烈给他抓毛。
狐狸都喜欢被抓毛,挠的特别舒服。
黎景嗷呜一声,抱怨道:“老板也太手辣心黑了,居然拎着我的后颈毛走了一路,我毛型都乱了。”
狐狸都可臭美了,对自己的外表特别上心,尤其是九尾狐一族,每回出门都得对着镜面顾影自怜看上至少半个时辰,绝对得保证一身白毛特别柔顺光滑不打结。
容九霄一点都不懂狐狸的心,差点儿没把黎景的毛给薅秃了。
黎景对此特别怨念。
两相对比之下,给他温温柔柔顺毛的敖烈,就显得特别好了。
哄好了洛青莲,容九霄等人离开这没什么东西的墓室,朝着另一个墓道走去。
很显然,洛青莲对银衣银发的敖烈很感兴趣,首先这是个美人儿,其次这是条不死龙,再次,这不死龙似乎对黎景非常感兴趣。
洛青莲忍不住凑到敖烈身边,说:“我还没和龙打过交道呢,要不要握个手?你可能在这暗无天日与世隔绝的地方住太久了,所以不了解现代社会的基本社交礼仪,初次见面为了表示友好,一般都握个小手。”
容九霄对洛青莲见个人都要握手的习惯已经快要习以为常了,扫了他一眼,就继续寻路去了。
敖烈似笑非笑地看着洛青莲,说:“看来,自古以来的这些社交礼仪,都不曾改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