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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娃子思想还是旧社会的时候,认为媳妇干不干活都一样,老婆就是养在家里,洗洗碗,做做饭啥的。

好吧!以美男的现态,别说洗碗做饭了,就是吃都吃不好。

就像现在,一只猪蹄摆在面前,他却只知道舔,而不知道咬。照他这种吃饭方式,十年他也啃不完一只猪蹄。

三娃子看的心痒的不行,看看左右无人,猛地凑上前亲了他一口,只是害羞,没敢亲在嘴上,亲在了美男白皙的脸颊上。

美男依旧不肯抛个眼神给他,即使被他亲了。

这结果是在三娃子意料之中的,但是还是忍不住窃喜,他果然是个傻子。

这样自己就能光明正大的把他带回家当媳妇了。

反正左右无人,三娃子把碗里的猪蹄拿出来,攥着一边骨头的部分,把碗丢了。然后空出一只手握着美男自然垂下的手背,拉着他的手攥着猪蹄的另一头的骨头部分,待他攥稳了,这才松开手,然后再握着他另一只手,拉到猪蹄另一头的骨头处,临放手的时候还摸了一把美男手背。

可怜三娃子当了二十几年的处男,这时候放纵一下,相信美男不会怪他的。

三娃子一使劲,猛地把美男抗在肩上,飞快向自己家奔去,终于找到媳妇的喜悦心情,只有一些光棍能理解。

很快,就到了一座五层楼左右的房屋前,三娃子住在二楼。

一手搂住美男腿弯,一手在兜里翻找钥匙,找到钥匙开了门,三娃子赶紧上楼,美男毕竟是男人,骨架在哪摆着,怎么说都有个百十来斤,一路抗到这里,说不累,那是骗人的。

这里是三娃子自己努力租了的房子,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了,三娃子对这里很满意,外面虽然看起来破了一点,但是里面很干净,而且什么都有。当然,开始租的时候是什么都没有的,只有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由于这里偏僻了一点,所以房租很便宜,还在三娃子的承受能力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