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的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何筝却实在是没有精神继续揣测他的心意,吃了药昏昏沉沉就睡了,睡着之前想的是这破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睡到迷迷瞪瞪醒来时身体和不适已经去了大半,他动了动,略一张眼,便发现自己正在被人抱着,只是方天灼的一只手伸进来放在了他的小肚子上。
狗比方天灼不要脸,他都这个样子了居然还……嗯?何筝偷偷看他一眼,男人正闭着眼睛呼吸平稳,两人都穿着中衣但并未果橙相对,腹部的大手暖暖的,让何筝想到那天晚上在山洞里的感觉。
他默默躺着没有动。
其实,除了把他当成生育工具,他心里还有一种隐隐的羞耻的想法。
方天灼好像喜欢他。
但原主当时也是这么觉得的,可最终还是被杀了,他只能把这种感觉归根于错觉。总觉得,在这里活下去,似乎必须要现实一点。
他闭上眼睛,恍惚之间觉得自己可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他正走在原主的路上,哪怕这段时间一直刻意不管,可就在这夜深人静,病体未愈的时候,这个错觉还是找了上来。
他真的喜欢我吗?
平心而论,如果生活在现代,脱去帝王这个身份,方天灼这样的男人绝对是让人趋之若鹜的。
可,怎么能相信呢。这狗比是皇帝啊,就算他真的喜欢自己,他们之间也是不对等的关系。
他永远要乖巧懂事,察言观色,一生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仰望着他,祈求他给自己无上的“恩宠”。对,哪怕是宠爱,也要加个“恩”字,他喜欢任何人,都只是帝王在施恩而已,随时都可以收回。
何筝有点头痛的重新看向他。
方天灼多大了?
他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他登基有近五年了,原著好像十八岁登基,说到底,也才二十三四,可整个人却没有一丁点儿年轻人该有的生气。